越女向便衣警說明「全套」性交消費 下秒亮身分逮3人
張姓男子及楊姓男子去年起提供台北市租屋處給越南籍女子從事「全套」性交易,員警日前喬裝蒐證,當場查獲阮姓女子準備以2300元50分鐘價格從事性交易,也將張、楊2人帶回,詢後分別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檢警調查,36歲張姓男子與40歲楊姓男子合作,由張男以每個月1萬2000元租金,在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上租下月租套房,供外籍女子入住、與不特定男子從事「全套」性交易,楊男則代申辦手機門號,供應召集團用來連絡尋芳客。
張男去年1月起租下套房,並透過楊男申辦的手機上網,在網路「捷克論壇」上刊登性交易訊息,招攬不特定男子上門尋芳,相約林森北路上套房內性交易。
警方網路巡邏掌握相關情資後展開蒐證,日前派員喬裝男客接觸越南籍阮姓女子,阮女在套房內向警員說明,消費以50分鐘2300元計算,可進行「全套」性交易,向警員索費時,員警表明身分逮人。
該集團成員落網後,張男坦承協助租房、收租金,每月可得2000元利潤;楊男坦承為集團申辦手機門號,共獲得2000元費用;套房房東證實出租套房,但對於應召行為不知情;阮女坦承在套房內從事性交易。
警方表示,全案詢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將張、楊2人移送台北地檢偵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阮女,並送交移民署台北專勤隊辦理遣返,持續追查有無幕後共犯。據悉,檢方複訊後起訴張、楊2人,台北地院近日審結,依幫助犯圖例媒介交罪判張男徒刑3月、楊男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沒收犯罪所得。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