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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少女嘿咻被拒就散布裸照 台中色軍人下場慘了
台中游姓軍人上網認識17歲少女要她自拍胸部照片,威脅性交不成又逼裸聊,還趁機截下多張不雅照留存,還以她名義創臉書假帳號散布裸照,傳訊恐嚇「寶貝,你覺得你躲得掉」;檢方痛斥游男惡性重大,傷害少女身心甚巨,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他,向法院求刑9年,以示懲戒。
檢警調查,游男2022年6月以暱稱「跩弟」上交友軟體認識17歲少女,後來要求她自拍裸露胸部照片,游男拿到2張裸照要求少女出來見面卻遭拒絕,游心生怨恨就上網肉搜照到她真實身分,再另辦臉書帳號傳送裸照給她要求性交,否則就要對外散布但仍遭拒絕。
游不放棄持續騷擾,後來少女不得不答應和他視訊,期間還經游男要求不能穿衣服裸聊,又被命做做不雅動作等,游則趁機用螢幕截圖取得少女胸部、下體照片,並再度要求發生性行為。
但游遲遲未獲同意,為報復竟假冒少女名義創臉書帳號,還將她裸照、影片等散布給她臉書好友,甚至還傳「寶貝,你覺得你躲得掉」給對方,少女恐懼不已受不了報警,台中警方去年12月31日循線到宜蘭拘提游到案,並在其手機中、住家搜出照片。
檢方訊時,游男全部坦承,少女指控稱游知道她未成年仍要求拍裸露身體影像,多次脅迫要性交被她拒絕,後來又威脅裸聊並散布不雅影像,並提出相關對話截圖佐證。另游男被查扣手機中也發現有少女多張裸照、影像截圖。
檢方認為,游男為滿足性慾持續不斷對少女拍攝猥褻影像、要求性交,恐嚇及散布裸照等,造成她心生畏懼,偵結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之以脅迫方式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起訴游。
檢方也說,游男惡性重大,傷害少女身心甚巨,非處以重刑無法彰顯昌順之法治,具體向法院建議量處游男有期徒刑9年,以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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