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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巡路員、警員!簡嫌死亡不起訴 簡母再次說對不起
新北市簡姓男子開車先後撞死劉姓巡路員、蘇姓警員,檢察官調查後,認定簡男急性精神病發作肇禍,因簡也死亡,今天處分不起訴。簡男住處的新北市貢寮區真理里里長趙瑞昌轉述簡母的話說,她並不知兒子究竟怎麼了,但接受檢方的調查結果,並再次向2名被害人的家人致歉。
檢方調查,簡男2月29日晚間9點40分在澳底漁港附近,偷取小貨車後開往基隆途中,先在萬瑞快速道路追撞執行巡路勤務的劉男致死,接著衝進基隆警三分局八堵分駐所,站在值班台後方的蘇姓警員首當其衝,傷重不治。簡男肇禍後棄車逃逸,在暖暖交流道附近鐵軌被列車撞擊當場死亡。
檢察官追查簡男犯案動機,發現今年2月間,醫師診斷他的精神病病徵,包括情緒激動時有奔跑及殺人意念,情緒易怒且有被害妄想。當月因出現幻覺再度就醫時,尿液檢出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反應。
簡男在2月29日下午4點20分,曾到基警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向員警表示有魂魄要追殺他,停留約10分鐘後離去。過程中簡未對警方處理表達不滿,當晚發生開車衝撞分駐所案件。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認為與急性精神病發作時「被害妄想」典型特徵吻合。
檢方調查確認簡男與2名被害人的生活無交集,肇因是簡男急性精神病發作,才對素不相識的被害人發動致命攻擊,造成劉、蘇死亡憾事。簡男已經死亡,依刑事訴訟法給予不起訴處分。
趙瑞昌今天表示,簡母對於兒子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內心一直感到愧疚。她多次說真的不知道兒子到底怎麼了?案發當天會何這麼做?檢察官指簡男是因為急性精神病發作肇禍,簡母同意,因為她也是這麼想。簡男已死亡,檢方處分不起訴,但簡母還是覺得很對不起被害人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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