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兒有沒吸毒...台南老父報警抓人還交出1包粉 最後卻期待落空
台南有名老父親去年5月間打電話報警,指兒子亂服藥物須戒護就醫,經警方及救護人員將兒子送醫後,他指在兒子房內枕頭下找到1小包安他非他命,兒子否認持有外,警方當下也未驗尿,老父改口在門口發現的,希望警方介入調查兒子有無施用毒品,法官認證據不足,兒子獲判無罪。
兒子始終否認有持有安非他命犯行,他辯稱,當天他吃了安眠藥就送醫院了,頭腦昏昏的他什麼都不知道。他強調,沒有施用毒品的前科以及施用毒品習慣。
老父於警詢時說,兒子施用毒品的習慣斷斷續續有3年之久。當天(去年5月5日)不算的話,上一次施用的時間是前年12月10日晚上,也是在家裡面施用,而且那次的狀況跟當天一樣。他說,兒子都是在家裡偷偷施用毒品,「我不知道他是如何施用」。
然而,台南地院認為,上次兒子若真的有施用毒品經送醫治療情事,收治的醫院依規定必然會通報警察,兒子必將被法辦,但兒子並無相關前案紀錄。若兒子斷斷續續施用毒品長達3年之久,前年底曾因竊盜案件入監執行拘役120日,在入監執行時的檢查,應該就會驗出其施用毒品的情形,卻無相關紀錄。
老父於偵查中改口,白色粉末是他送兒子上救護車之後,在門口發現的,而不是在房內枕頭下。他說,他的用意是希望警察可以積極介入偵辦,偵辦看兒子有無服用非法藥物。他表示,兒子上救護車時不是很配合、有拉扯,他懷疑是從兒子身上掉下來的,但不確定是兒子的。
法官認老父證述前後有矛盾不一的情形,且依其偵查中的證述,不過就是一個老父親,想要知道自己的兒子有沒有吸毒,以在自己兒子房間內找到毒品的方式,不當的利用警方,其行為雖屬不妥,卻也在情理之間。
法官指證人證詞不足採信外,警方在經證人告知兒子持有毒品後,也未針對其進行尿液檢驗,也無法確認其尿液中是否有毒品反應,除去證人證述後,並無積極證據證明扣案毒品是兒子持有,最後判兒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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