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上一場腦震盪、尾椎骨折…沈伯洋頭綁紗布、郭國文戴護腰 今負傷現身立院

奇異果連皮吃更營養!營養素加倍攝取 有妙計可輕鬆「除毛」

伊朗總統墜機亡!全國哀悼5天6/28舉行選舉 民眾集體湧出悲痛祈禱

買賓士權利車拒開後車廂受檢 警一招他栽了…滿是毒品

陳男今天凌晨開著一輛賓士權利車,載同黃男行經新北市三重區遇警攔檢,警方發現其車懸掛AB車牌,後座有電子煙油,經查內含毒品成分,陳、黃兩男拒絕打開後車廂受檢,最後警方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當場搜扣大批毒品,黃男坦承持有,警依法究辦。

據了解,陳姓男子(32歲)今天凌晨1時30分左右,開著一輛懸掛AB車牌的賓士權利車載著黃姓男子(26歲),兩人沿著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四段直行,途中行經重陽路四段162號前,巡邏警發現其懸掛車牌與原籍不同,經查赫見該車所懸掛他車車牌、原車籍均逾檢註銷,員警立即趨前攔下盤查。

過程中,警方於車輛後座發現一只電子油煙, 要求陳、黃兩人下車受檢。黃男向警指稱,其車是他所購買的權利車。警當場告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5項之規定,車輛必須移置保管。正當員警請陳、黃兩男打開後車廂確認車內物品時,兩男瞬間情緒激動不願配合,員警趕緊通報線上警網到場支援。

經優勢警力到場控制,陳、黃兩男態度依舊堅持拒絕打開後車廂,警先將人車查扣帶回偵辦,經警以試劑檢驗發現重23.93公克的電子煙油,呈現卡西酮陽性反應,黃男坦承持有,仍拒絕打開後車廂。

經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今天下午3時30分左右,持搜索票搜索黃男後車廂,當場搜扣眾達880功課29包毒品彩虹菸紅色包裝、毛重555公克毒品彩虹菸17包、毛重2499.1公克鴻運當頭包裝彩虹菸67盒、毛重405公克薑黃錠7大袋、電子磅秤1個,毛重2895公克不明菸油31罐一併帶回偵辦,偵詢時黃男坦承持有,否認販賣,警詢後依毒品罪嫌送辦,另持續溯源追查緝毒品來源,根除治安亂源。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黃男拒絕打開後車廂受檢,警方聲請搜索票搜索,當場搜扣大批毒品,黃男坦承持有,警依法究辦。記者曾伯愷/翻攝
黃男拒絕打開後車廂受檢,警方聲請搜索票搜索,當場搜扣大批毒品,黃男坦承持有,警依法究辦。記者曾伯愷/翻攝
陳、黃兩男開著賓士權利車,後座有電子煙油,黃男坦承持有,但拒絕打開後車廂受檢,警人車扣回派出所,依法究辦。記者曾伯愷/翻攝
陳、黃兩男開著賓士權利車,後座有電子煙油,黃男坦承持有,但拒絕打開後車廂受檢,警人車扣回派出所,依法究辦。記者曾伯愷/翻攝
陳、黃兩男開著賓士權利車,後座有電子煙油,黃男坦承持有,但拒絕打開後車廂受檢,警人車扣回派出所,依法究辦。記者曾伯愷/翻攝
陳、黃兩男開著賓士權利車,後座有電子煙油,黃男坦承持有,但拒絕打開後車廂受檢,警人車扣回派出所,依法究辦。記者曾伯愷/翻攝
黃男拒絕打開後車廂受檢,警方聲請搜索票搜索,當場搜扣大批毒品,黃男坦承持有,警依法究辦。記者曾伯愷/翻攝
黃男拒絕打開後車廂受檢,警方聲請搜索票搜索,當場搜扣大批毒品,黃男坦承持有,警依法究辦。記者曾伯愷/翻攝

毒品

延伸閱讀

Joeman、蕾拉夫婦惹「麻」煩!施用不起訴原因曝光 持毒部分另案偵辦

影/女移工持3卡領錢遇南警盤查 揪出逃逸9年同鄉男友起獲槍毒

賓士車掛AB車牌後座有煙油 新北警攔檢拒開後車廂扣車查辦

3警只憑10年前「毒品前科」盤查駕駛 法院判板橋分局要賠錢!

相關新聞

Toyz正式發監!中午12點57分搭上囚車直奔台中監獄

電競好手、網路遊戲實況主劉偉健(Toyz)販賣大麻菸彈,被依6個毒品罪判刑4年2月定讞,Toyz今上午9點多在母親陪同下...

Toyz判關4年2月 今發監!得先赴台中地檢署報到

電競好手、網路遊戲實況主劉偉健(Toyz)販賣大麻菸彈,經台中地院一審依6個毒品罪判他4年2月,上訴至三審駁回確定,因未...

新北三重祖孫三代3屍命案 二女婿涉重嫌警方追查中

新北市三重區今晚驚傳祖孫三代3屍命案,69歲劉姓老婦和30歲女兒、3歲孫子,被發現躺在臥室同1張床上,每個人身上均裹著1...

影/角頭與警局長「魚翅宴」惹議 黃清源日前遭拘捕畫面曝光

台北市警局長張榮興遭爆去年曾與地方角頭「芳明館」老大、青山宮主委黃清源共赴「魚翅宴」,今早出面說明當天是受市議員邀請出席...

快訊/涉網路簽賭 新北海山6名員警遭檢調帶走調查

疑似涉及網路地下簽賭,新北地檢署昨晚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調查官前往海山警分局江翠等派出所搜索,傳出有6名基層員警遭檢調人...

未成年兒砍前員工13刀致死 父涉頂替扛殺人罪…5萬覓保無著羈押禁見

新北淡水侵吞工程款殺人案,淡水警方獲報逮捕陳姓老闆涉持摺疊刀猛刺李男13刀不治,士林地檢署複訊後發現陳男翻供,全案凶嫌疑...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