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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籍情侶設局勒贖同胞 封眼口鼻致死埋屍雲林甘蔗園
一對越籍移工情侶,涉嫌用美人計設局同胞武姓移工,把人從桃園誘騙自雲林囚禁,向其父勒贖1.9億越南盾,得手後企圖勒贖更多,卻因膠帶封住眼口鼻,造成武窒息死亡.兩人聯手將其埋屍在甘蔗園,檢警逮捕到案後,開挖二天才找到遺體,全案偵辦中。
雲林地檢署4月9日接獲桃園市中壢警分局報請指揮偵辦武姓外籍移工遭勒贖,且疑似遭殺害案件,檢察官顏鸝靚指揮相關單位共同偵辦,掌握黎姓及阮姓主嫌藏匿住處,10日將兩人及黃姓、武姓同鄉、許姓台灣友人逮捕到案,供出被害武姓移工已被埋屍在雲林一處甘蔗園,因面積過大,檢方出動挖土機開挖兩天,昨天下午發現遺體,比對指紋後確定為武姓移工。
檢警調查,黎姓及阮姓移工為男女朋友,與武姓移工為同鄉,在同一間公司工作,兩人得知武姓移工家中經濟不錯,起了歹念,今年三月初先由阮姓移工疑似以色誘方式設局將武姓被害人誘騙自雲林斗六市,黎姓主嫌再與同夥共犯將其強押至四湖鄉某工寮囚禁,透過視訊要求其父親支付贖金1.9億越南盾(折合新台幣24萬5千多元)。
被害人父親支付贖金後,黎姓主嫌等人卻未將其釋放,反將其載至雲林縣褒忠鄉某汽車旅館囚禁,意圖勒贖更多贖金,囚禁期間以衛生紙塞住被害人嘴巴,再以膠帶封住眼口鼻,防止其呼叫求救,武姓移工因此死亡,並將其大體掩埋在褒忠鄉台糖公司某處甘蔗園。
檢察官於昨晚間偵訊後,認為黎姓主嫌等5人,涉嫌刑法第348條第1項意圖勒贖而擄人且故意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檢察長戴文亮呼籲,案件偵辦不分國籍,不論案件被告或被害人國籍為何,均會從嚴、從速偵辦,保障外籍人士在台工作、居住、財產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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