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黑吃黑活埋命案驚爆活摘器官 6國民法官第2天參審
新竹地方法院昨起審理首件國民法官案件,為2022年12月竹苗發生的「詐團黑吃黑活埋命案」。新竹地院海選250名國民法官,最終選出4女2男,今天流程為檢察官論告及檢辯雙方詰問攻防,審理重點為被告3人何時開始知道要殺人、是否有殺人犯意、是否事前謀畫,以及針對爭執事項被告謝旻錡究竟有無收下10萬元等,過程也提到未曝光的「拆線」活摘器官案情。
這次審理的案件為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的「詐團黑吃黑活埋命案」,詐騙集團成員張晉毅、藍昱翔、徐維韓、郭育廷及謝旻錡等人,因詐騙集團上游綽號「紅財神」與死者陳姓男子有60萬詐騙利益糾紛,2022年12月29日前往陳男家中將人擄走,並從陳男白色BMW車上強取60萬,事後又將陳男載至苗栗偏僻處,挖洞將陳男活埋致死。
謝旻錡主張,他雖與陳男有嫌隙,但事前不知道要去殺人,以為只是要給他教訓,眾人將陳男押到海邊時,他向主嫌張晉毅稱失眠、感冒不適,並以要刪除陳男手機內資料為由,從張男手中取走手機,再藉故接近陳男將手機交給他,讓他得以報案。且事後張男平分60萬時,他也沒有拿取。
審判長也提出質疑,陳男雙手被反綁,眼睛被纏住,為何得以解鎖手機報案?謝旻錡也回答,事實上眼睛是用類似紙板遮蓋,並未完全擋住,眼睛下方還有視野。且準備活埋陳男時,他有向張晉毅求情,說可以先帶去汽車旅館等送去泰國拆線(活摘器官)。
檢察官論告,被告得知要殺人的時間點,最早在2022年12月24日,當張男提及要「處理」一個人時,最晚在死者陳男住處提及「拆線」時,張男準備的鐵鍬就是鐵證,過程中不斷變化的是殺人方式,而非殺人犯意。
至於謝旻錡稱未收下殺害陳男後,由張晉毅平分的10萬元,但從其他2名被告的口供中可得知,張男事後曾向2人告知錢已平分,且過程中謝旻錡從未向他人表示不想收下這筆錢,加上曾建議把陳男送去拆線的錢要平分等,足以可見謝旻錡是重視錢財的人。
謝旻錡辯護人任君逸也反駁,檢察官所提的證據僅有其他2名同為被告的口供,人在趨吉避凶的心理下,陳述上會選擇利己,而將不利事項推給他人,從其他2人的筆錄來看,許多地方未前後一致,加上記憶失真等因素,2人也無提及親眼看到,僅說「應該」,認為這些只是推論,不可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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