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擄人案警匪駁火10槍救人 警政署長肯定員警適當時機勇敢用槍
宜蘭礁溪員警今天處理債務擄人案,適當時機使用槍械制伏歹徒,成功救出被害人毫髮無傷,警政署長黃明昭今天到宜蘭頒贈慰勉金,縣長林姿妙與議員林聰池也予表揚。黃明昭肯定執勤員警勇敢用槍,槍法也很準,警械使用條例在前年修正後,讓員警使用槍械時獲得很大保障。
25歲被害女子從桃園被42歲有多項前科的黃男強行押到礁溪某社區日租型套房討論還債事宜,女子透過手機定位發訊息給朋友報案,礁溪警方凌晨獲報後先救出開門的女子,之後與歹徒對峙,黃嫌見無處可逃,衝出房門在走廊與警方互開10槍,最後中彈被逮,人送醫開刀後目前在加護病房。
警政署長黃明昭上午10許到礁溪分局鼓勵慰勉員警,他說,派出所同仁很英勇,獲報後前往先敲門開個門縫,救出人質,見對方有槍先退出,保護自身安全,把歹徒困在浴室,現場狀況瞬息萬變,難以預料,平常都有在訓練,這次與歹徒對峙,歹徒開槍,同仁也反擊正當防衛,勇敢執勤用槍。
他說,前年槍械使用條例修正後,使用槍械的時機都明確化了,第一線同仁使用槍械只要合乎使用時機,正當合法使用槍械,若傷到第三者,那都是國賠,面對有些刁鑽的產生訴訟問題,由警政部門代理訴訟,不讓同仁直接去面對司法問題。
若是在用槍時機下產生重大傷亡,由專業學者人士組成調查小組,針對用槍當時用槍情境及時機,展開客觀公正調查,如此一來讓員警使用槍械獲得很大保障,勇於任事、勇於用槍。
縣長林姿妙與縣議員林聰池下午也前往礁溪警分局頒發獎勵金,肯定員警辛勞,守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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