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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見AI黃牛 狂掃數百張演唱會門票
科技公司工程師周姓男子開發AI搶票程式,替歌迷上各大售票網站搶購演唱會門票,刑事局拘提周,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解送,他繳回廿七萬餘元不法所得獲檢方請回。這是國內首度查獲AI搶票程式,也是該法上路首件「電腦黃牛」案。
警方說,近年各大售票網站為阻擋搶票程式,採圖形驗證碼及過濾相同IP機制,並詢問專輯名稱、獲獎紀錄等藝人資訊;卅歲周男撰寫AI搶票程式,以AI技術辨識圖形驗證,自動輸入英文字母、阿拉伯數字,還建立藝人資料庫,對應問題填寫答案,另以VPN跳板轉移IP,用「1G」網速加快搶票,約四秒鐘就可以搶到。
周二○一九年設「輕鬆購工作室」代購演唱會門票網站,每張票收一千至三千元代購費,歌迷加LINE傳送欲購買演唱會門票場次、區域、張數,匯款後,由周輸入購票資料,操作程式進入各大售票網站,搶購藝人太妍、王力宏等演唱會門票,再用LINE回傳取票序號給歌迷至超商取票付款。
周稱每月有四十五至六十筆訂單,每筆購買一至四張票;警方清查周今年六至八月得手廿七萬九千元,推估最多搶得二七○張票。
刑事局偵九大隊上月廿四日拘提、搜索周,查扣電腦發現AI搶票程式,手機也有相關臉書、LINE紀錄。周坦承,被解送新北地檢署繳回廿七萬九千元。
過去販賣黃牛票僅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處罰不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六月二日施行,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按票券張數,處票面金額或定價十至五十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用電腦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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