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即時短評】「美化」暴力犯罪數據 高雄警煞費苦心!
高雄市長陳其邁昨公開讚揚市警局暴力犯罪發生數在六都第2低,但今晨高雄市新興區一家超商即遭歹徒持BB槍行搶1萬元逃逸,過程中,女店員和歹徒發生拉扯受傷;構成強盜罪的要件,警方卻在第一時間稱是「恐嚇取財」案,直到媒體質疑才改口,試圖讓暴力犯罪數據美化些,警方看來著實壓力不小、煞費苦心!
依據刑法第 346 條恐嚇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28條強盜罪構成要件,「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資深刑事警官指出,歹徒持BB槍行搶超商1萬元,過程中,女店員為防護贓物和歹徒發生拉扯受傷,BB槍還掉落現場,所犯即為強盜罪行為。
以往全台各地搶案、強盜案頻傳時,警方為掩飾治安惡化的情況,總會在治安通報紀錄表上做手腳,發生重大刑案「以大報小」司空見慣,「強盜變恐嚇取財」、「搶奪變竊盜」,目的就是為美化治安上的檯面數據。後警政署三令五申嚴禁匿報刑案,強調讓治安數據回歸正常化,才能見治安真實的一面。
高雄新興區發生持槍BB槍搶超商得手1萬元,還造成女店員受傷,發生「強盜案」卻試圖「以大報小」成「恐嚇取財」案,走上「美化治安」的回頭路,是想讓治安數據變好看,還是只是想取悅上級長官,背後原因耐人尋味!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