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娛樂」誆求職者赴柬埔寨詐騙 沒60萬別想贖身
桃園地檢署偵辦柬埔寨詐騙案,發現「萬源娛樂」集團以高額獎金利誘國人出國工作,實則逼迫被害人行騙及招攬其他被害人,還以電擊、關黑屋等方式控制行動,共26人受害。檢察官去年起訴該集團人事部何姓組長4人,案經桃園地院審理,4人被依妨害自由等罪判刑,最重面臨12年刑期,均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該組織分工細膩,人事部何姓組長對外宣稱公司高底薪、高獎金且性質單純,誘騙國人赴國外工作。後勤組則分兩批人,蔡姓男子與詹姓女子負責求職者出國前旅宿、國內機場接送和變造新冠疫苗接種記錄卡,楊姓男子則是在柬埔寨負責電腦維修和控管求職者行騙。
該組織號稱工作內容單純,實則誘騙國人赴國外行騙,且設有業績門檻,若未成功招募他人赴柬埔寨,將沒收護照和限制行動,除非給付台幣60萬元贖金,否則無法返國。此外,該集團對反抗者也施以暴力手段,除了毆打、電擊和黑屋禁閉,成員教戰守則對反抗者更有「轉賣他處」辦法。
檢方指出,全案有26人受騙出國,另有2人在出國前被救出,除了何姓男子等人涉犯詐欺、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尚有劉姓主嫌和多名幹部另案偵辦中。
審理時,何、楊2人坦承不諱,蔡、詹2人則稱自己只有偽造疫苗接種紀錄,變成以為出國是從事博弈業務,但由於4人有LINE聊天群組,也有提到招募者車資問題,因此被認定有共犯結構。
法院判決主文指出,何男4人均涉犯17次妨害自由罪、6次偽造文書罪,各罪刑度不一,最輕4個月,最重4年5月。
何男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應執行10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4月;楊姓男子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2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4月;蔡男和詹女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均應執行8年,得易科罰金部分則應執行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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