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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生變潑汽油縱火!桃園惡女燒死女友無辜的3歲女兒 今起訴
桃園一名26歲鄧姓女子與30歲游姓女子交往多年,今年初感情生變,2月赴游女家談判破裂,竟拿出預藏的汽油縱火,造成游女3歲女兒無辜慘死,自己與游女、游父也分別受到輕重傷;桃園地檢署偵辦此案,今依殺人、殺人未遂、放火燒燬他人住宅和恐嚇危安等罪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檢警警調查,游女原本有一段婚姻,與前夫離婚後,獨自帶著3歲女兒回桃園大溪與父母同住,2年前結識衣著打扮偏男性化的鄧女並進一步交往,後來鄧女也搬進游家,2人經常帶著3歲女童出遊,狀似和樂融融,但去年底感情生變,經常口角,今年初談判破裂進而衍生憾事。
據悉,游女不願與鄧女繼續糾纏,主動提分手,但鄧女不同意,2月7日二人在游女住處3樓房間談判發生激烈口角,鄧女隨即拿出汽油潑灑家具縱火,結果火勢一發不可收拾,3歲女童逃生不及,命喪火場變焦屍。
除了3歲女童,鄧女自己也被大火波及,全身30%二、三度燒燙傷,游女則是全身90%燒燙傷,游父為了救孫女拿滅火器衝火場,結果手、頸也被灼傷。
案發後,鄧女坦承縱火,但她辯稱不曉得是太會那麼嚴重,檢警調查她事發前已恐嚇游女,揚言縱火燒死對方全家,1月時已購買汽油朝游女家中寢具潑灑過,2月縱火用的汽油也是1月購買用剩的。另外,2月案發時,鄧女明知游女與3歲女兒躲在被子裡,仍朝被子潑灑汽油點火,見游女想救女兒,還出手拉住對方,以環抱方式阻止對方,導致3歲女童因未能及時搶救被燒成焦屍。
檢方認為,鄧女行為涉犯殺人、殺人未遂、放火燒燬他人住宅未遂和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全案今天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依兒少法規定加重2分之1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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