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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漁船喋血 越船員砍死印尼同事
高雄籍遠洋漁船「豐國六一六號」到印度洋作業,越南籍陳姓船員涉持刀砍殺同船一名印尼籍船員七刀致死,犯案後躲進儲藏室四十八天。漁船六月十四日返抵高雄,警方上船逮人,依殺人罪嫌移送,檢方聲押獲准。
警方調查,該漁船有十八名越南籍、七名印尼籍漁工,四月廿八日下午四點多在距南非開普敦東南方六七四海里的印度洋公海捕魚時,四十三歲陳姓凶嫌在船頭殺魚,忽然衝到冷凍庫,持兩把四十公分漁刀砍殺被害人,見被害人倒地還補刺數刀。
陳犯案後躲進儲藏室反鎖,越籍船長怕他再傷人,在門外加鎖,通報漁業署,被害人遺體冰存冷凍庫。
五月初,漁船就近停靠模里西斯的路易士港報案,但模國認定發生在公海無司法管轄權,僅補給物資;刑事局駐南非聯絡官趕往登船拍照及初步採證,陳也不願開門,稱沒看見制服警察。
因漁船屬高雄籍,海巡署、刑事局國際科、高雄鼓山警分局組專案小組,聯繫船長五月十六日啟程回台,本月十四日停靠高雄的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五海巡隊碼頭。辦案人員登船後陳終於開門,被拖出壓制。
陳四十八天來用寶特瓶及塑膠袋大小便,起初靠儲藏室乾糧及飲用水過活,後來由船員送餐;他坦承行凶,稱船長要找被害人殺他,但船員稱陳與死者及船長沒嫌隙,不知為何行凶。
檢方相驗遺體,死者臉部及上半身被砍七刀,研判心臟一刀是致命傷;警方查扣一把凶刀和沾血衣物,另一把陳稱已丟入海裡,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陳獲准。
警方調查,陳原在另艘遠洋漁船作業,四月初持刀傷人,他以要養七名子女請求不要解雇,船公司四月廿六日在印度洋將他調至案發漁船,換船兩天就行凶。
檢警採集船上微物跡證後放行漁船,死者家屬未來台,委託船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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