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乾貯今終核定 清大教授:對兩件事有好處
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過去11年因新北市府未核水土保持計畫卡關,歷經法院判決台電勝訴,上月再補送6份水保計畫書圖資料給新北市府,新北農業局今終於核定。清大教授葉宗洸對此表示,室外乾式貯存設施啟用,用過燃料棒就可從爐心取出,對於核一、二廠無論是延役或是除役這兩件事,都可開始推動。
核一、二廠目前四座反應爐皆已停機,但因用過燃料池已滿、乾貯設施過往未核定,導致四座反應爐爐心內燃料棒無法取出,應該進行除役工作的核一、二廠因此無法動作,台電與新北市府就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啟用問題爭執長達11年,歷經眾多紛擾今天新北市府終於放行核定核一室外乾貯。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葉宗洸表示,新北市府早就應該要放行核一室外乾貯設施,自己也當面跟新北市長侯友宜講過,如今終於核定有兩個好處,因為乾貯設施啟用後,燃料池的用過燃料棒可移出,燃料池就能騰出空間,讓爐心內的用過燃料棒放入,無論核一、二廠是要延役還是除役,都可進行下一步動作。
而針對核二廠的乾貯設施目前還在審議階段,台電前後12度向新北市環保局提出「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遭駁回,葉宗洸認為新北市府應該打鐵趁熱也一併核定,因為就算決定核二延役,核二的乾貯設施也要約三年才能建成,核二的用過燃料棒也需要先放在核一乾貯設施,待核二乾貯設施蓋好後再運回存放。
針對台電表示核二用過燃料棒的規格不符核一乾貯設施無法存放,葉宗洸則表示核二用過燃料棒的存放容器台電都已經購置,只要置換符合核一乾貯設施即可,認為台電的說法,其實還是看即將上任的賴政府態度,若中央政府決定延役,以台電的能力沒有什麼辦不到的事情。
新北市環保局對此表示,逕流廢水削減計畫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於去年6月逕為核定台電公司2019年提送內容版本。但該核准計畫施工期程為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底,台電於去年8月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變更後,環保局也於去年8月核准,同意施工期程為2023年9月至2026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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