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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議長涉案聲請出國再繳300萬擔保 法院:如期回國可退還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涉向風電廠商收賄遭起訴並遭境管,上月底他以要和家人出國旅遊散心為由,向雲林地方法院提出9月3日至7日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的聲請,獲法官同意,並諭令他再提出300萬元作為保證金,他是否如期回國引起關切,雲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沈應已回國,如果前來申請即可退還300萬元保證金。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及綠能行賄案,今年7月遭起訴後,雲林地方法院裁定300萬元交保,諭知限制出境、出海。沈宗隆於上月間以有出國需求為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暫時解除境管。
雲林地院認為,沈宗隆雖涉貪汙案,但審酌他與同案多數被告已認罪,同時沈在偵查中已交出2000萬元犯罪所得,重要證人也均已偵查具結,勾串疑慮較低,因此諭令沈宗隆再另外提出3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9月3日至7日共5天暫時解除境管。
被解除羈押後的沈宗隆仍出席議會的定期會,平日多數時間則在家休養,據與沈親近的議員說,議長在經歷漫長的官司,身心俱疲,所以才想和家人出國散散心、解解悶,這也是人之常情。
沈宗隆聲請暫解境管獲准,9月3日出國前往東南亞並於9月7日回國,雲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從資料顯示沈宗隆應已回國,沈的律師也詢問過退還保證金之事,院方會再進一步確認,沈如果如期回國並提出退還保證金申請,法院將會依程序退還他所提交的300萬元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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