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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挪成3天連假? 人總:民俗、紀念日待凝聚共識後研議

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記者季相儒/攝影
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記者季相儒/攝影

立法院要求行政院人事總處參酌英國Bank Holiday制度,研議將國定假日挪成3日連休。人事總處認為,英國制度與我國國情有別,現行放假的民俗節日由來已久,且因農民曆而使每年放假日有所不同;另外,紀念日是國家發展中重要歷程,辦理紀念活動日期有其特殊意涵。有關彈性調整放假規定,仍待各界凝聚共識後,再行審慎研議為宜。

去年連續假期多達8個,連帶出現6個補班日,創下新高,讓不少民眾抱怨連連。立法院在審查人事總處今年度預算時提及,英國制度會將假日排在星期一或星期五,目的是讓民眾能放三天連假,而非糾結於哪個節日必須放假,讓民眾挑選適合出遊季節,同時配合學生寒暑假,讓家長得以帶小孩出遊,要求人事總處參酌此制度,研議修改彈性挑整放假處理要點。

據人事總處送交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現行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是依內政部訂頒「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辦理,辦法中已明定全國紀念日及節日名稱、日期與放假天數,及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等規定。

依現行規定,在不變更全年應放假總天數前提下,「除夕前一日(小年夜)」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清明)」如遇星期二或星期四,星期一或星期五的上班日一律調整放假。彈性調整放假,以當周或次一周星期六補班為原則,落實周休二日。

人事總處指出,依此機制預排,未來5年(2024年至2025年),調整放假次數均為1次以內,分別為2024年調整1次(原為3次),2025年調整1次(原次數同修正前)、2026年則無調整(原為2次)、2027年調整1次(原次數同修正前)、2028年調整1次(原為3次),大幅降低補班次數。

人事總處表示,現行公務員依法有11日放假日(不含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均排定於國曆、農曆或節氣特定日期放假,尚無得彈性調整應放假紀念日及節日的日期相關規定。

人事總處坦言,此事涉及學校、工商、交通及金融多項層面,去年10月26日曾去函相關主管機關,就「增訂額外放假日」或「調移既有放假日」以形成連續假期措施表示意見,其中內政部、經濟部及金管會均表示,各界對於放假日增加尚無共識,我國全年放假總日數仍依法維持為115日至116日(含週休二日);另考量現行放假民俗節日及紀念日均蘊涵特殊意義,以及市場應與國際接軌等理由,尚不宜彈性調挪其放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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