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布十大違規食藥廣告 這件最誇張遭罰近2000萬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112年公布十大違規食藥廣告,違規產品廣告內容大多涉及醫療效能,並依法裁罰,其中以「A.H.A關捷挺固立」產品,廣告誆稱為「擺脫骨關節問題、全台最強的補股造肌靈活配方」等,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許朝凱表示,該產品誇張宣稱療效,已累計裁處1978萬元,為所有產品最高。
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包括「A.H.A關捷挺固立」、「諾貝爾獎Dr.穆拉德懾護威膠囊」、「關速樂多國專利新希望強效關鍵組」、「日和安利命EX金強效錠」、「Ivenor噴噴塑」、「韓國紅蔘之愛六年根高麗蔘飲」、「美國百力能專利核糖膠囊食品EX PLUS」、「視樂明全方位清晰膠囊」、「傳世生藥遵循古法紫黛呵護凝霜」及「PPLs超視王」。
許朝凱說,十大違規食藥廣告中,「諾貝爾獎Dr.穆拉德懾護威膠囊」宣稱醫療效能裁處244萬元、「關速樂多國專利新希望強效關鍵組」裁處192萬元、「日和安利命EX金強效錠」裁91萬元、「Ivenor噴噴塑」為一般商品涉及療效,違反「藥事法」規定,裁處96萬元,另「傳世生藥遵循古法紫黛呵護凝霜」為化粧品,涉及療效,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裁處60萬元等。
對於違規食藥廣告代言人方面,許朝凱說,食藥署去年針對代言人郭子乾裁罰60萬元,楊芝縈、楊麗菁、江宏恩、盛竹如則各自開罰4萬元,呼籲代言人應要多加注意。
許朝凱呼籲,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提高警覺,聰明判斷產品資訊,尤其是宣稱具有療效的廣告內容更勿輕信、勿衝動購買,以免花錢受騙;當有身體不適情形,建議應尋求正規醫療管道就醫;如有用藥需求,請諮詢藥師。
食藥署112年度全國衛生機關裁處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共計1萬645件,罰鍰金額達4億3628萬元,與111年裁處6889件,罰鍰金額2億5860萬元相較,裁處力道增強1.7倍。食藥署持續與地方衛生機關合作,加強稽查違規廣告,維護國人健康。
食品廣告依「食安法」規定,倘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涉及醫療效能,可處60萬至500萬元罰鍰;化粧品廣告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倘涉及虛偽或誇大,可處4萬至20萬元罰鍰,涉及醫療效能,可處60萬至500萬元罰鍰;違反「藥事法」規定,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可處60萬至2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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