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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菸盒警示圖文面積須達50% 桃園市嚴查未更新菸品最高罰500萬元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自去年修正施行後滿周年,桃園市針對類菸品及加熱菸相關違規案件,累積已裁罰159件、614萬多元。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類菸品,或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指定菸品,違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說明,修法後今天起菸盒警示圖文標示面積須達50%,更直接傳達菸品對健康的危害,以提升吸菸者戒菸動機,達到警示消費者的功效,衛生局提醒菸品業者務必將未更新包裝之菸品回收、退運及下架,如查獲違規,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販售業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衛生局也提供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等資源協助戒菸,早日擺脫菸癮。
為阻斷違法菸品進入桃園,衛生局針對類菸品及加熱菸實體店面、網路平台、社群媒體進行稽查及監測,並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從源頭阻斷非法產品入境,提醒出國購物,類菸品及加熱菸不論數量多寡,送禮、自用都不可輸入或攜帶入境。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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