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吳釗燮親上火線批徐巧芯洩密 揚言這兩天就會提告

航空雙雄回檔休息 這檔航空股卻衝上漲停鎖死

陸企在日銷售的產品標示:請日本政客把核汙水喝了!

衛福部不告知、民眾須主動申請 健保個資退出權挨批

健保資料使用未經國人同意,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二○一七年聲請釋憲,二○二二年憲法法庭判決衛福部部分違憲,三年內須訂專法或修健保法。  本報資料照片
健保資料使用未經國人同意,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二○一七年聲請釋憲,二○二二年憲法法庭判決衛福部部分違憲,三年內須訂專法或修健保法。 本報資料照片

民團:民眾個資難以獲得保護

健保資料庫資料二次利用,憲法法庭前年判定部分違憲,依規定三年內訂定專法或修健保法,衛福部前天公布「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專法草案,其中,仍保留「目的外使用」這些資料的空間,民眾雖有不給予其他單位使用的「退出權」,但衛福部採取不主動告知目的外使用項目,且退出權須由民眾「主動」申請。人權團體批評說,專法內存有太多解讀空間,衛福部仍握有大權,民眾個資難以獲得保護。

民眾從出生到死亡的就醫、用藥紀錄等,全掌握在衛福部手上,健保署將健保資料庫大量數據,在有條件下供學術研究使用,其中,健保署曾開放三五○萬筆死者就醫資料給個人或法人使用引發爭議。

二○一二年,人權團體認為健保資料庫資料提供給第三方二次利用,從未有明確立法授權,也沒有告知任何當事人或取得同意,二○二二年憲法法庭判決,健保資料庫供第三方「目的外使用」,需設置退出權,要求三年內訂定專法或修訂健保法。

衛福部原訂去年年底推出草案,直至前天才正式對外預告,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表示,修法重點有兩項分別對資料有監督防護機制,以及民眾有資訊的自主權。

由於憲法法庭認定部分違憲,是指健保資料作為「目的外使用」,健保署自行分析民眾資料作為政策依據,並未違憲,因此這次修法參酌先進國家規定,定義目的外使用為政府機構、醫療機構、學術研究機構、大學,及受政府機關委託之大學、法人、機構等,未把產業納入,僅納學研單位。

衛福部:用到的資料去識別化

劉玉娟表示,健保署負責審核可作為目的外使用的對象,若核准並提供資料給第三方,使用到的資料會去識別化,但不會「主動」通知當事人。不過,專法中設置「退出權」的規範,只要是健保被保險人有意退出,需主動向衛福部轄下業管單位申請,將於卅天內完成註記「不得提供目的外使用」。

衛福部部長薛瑞元表示,「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管理內容不單只有健保資料庫,衛福部轄下疾管署、國健署、社家署等資料,將一併納管,尊重民眾有資料退出權利。預告期六十天後,將修正送至法規會,約需三個月,努力趕在立法院下個會期前,推出行政院版本,送至立院審議,力拚二○二五年八月前推動專法上路。

人權 個資 健保署 薛瑞元 衛福部

延伸閱讀

新聞眼/不主動即同意…「默許制」讓健保個資退出權不完整

健保個資退出權條文爭議 人權團體:衛福部權力一把抓

均衡醫師人力 專家:調健保支付標準

健保專法/健保資料庫退出權 專家:如數據金山設枷鎖

相關新聞

國健署健康飲食3大技巧 避免「假蔬菜」讓蔬菜攝取量不足

現代人工作繁重、工時也長,雙薪家庭更是辛苦,只有休假日才能好好休息。平日為了節省時間求方便,多數人都是外食族,一天當中總會有一兩餐在外面買著吃,當外食族在吃自助餐或是買便當時,多少會考慮如何達到均衡飲食,或是一日五蔬果、311法則。國健署特別透過臉書粉專「食在好健康」分享健康飲食3大技巧,順便提醒國人應多加留意「假蔬菜」,以免蔬菜攝取量不足。

餐飲旅宿業腹瀉頻傳 就診達近14萬人次 諾羅病毒檢出多

近期國內腹瀉就診人次上升,疾管署疫情中心副主任李佳琳表示,餐飲、旅宿業腹瀉群聚事件頻傳,其中檢出病原以諾羅病毒為主。由於...

衛福部喊封鎖Telegram 他批「連中共都管不著」:最愚昧做法

非法性影像論壇「創意私房」因藝人黃子佼為高級會員,引發眾怒,而「創意私房」遭封網後,日前又疑似在Telegram群組重啟、招收新成員。對此,衛福部表示,不排除讓全台無法使用Telegram。此事也引發PTT網友炸鍋,粉專《名為變態的神父》更表示,Telegram連中共都管不著,建議衛福部想一點務實的做法。

台鐵票價凍漲29年擬調整 交通部:最新方案下半年提出

台鐵已29年未調漲票價,今年起公司化,票價是否調漲受關注。交通部次長胡湘麟會前接受聯訪時表示,台鐵票價已29年未調整,交...

台大研究發現 空汙罹肺癌風險高於吸菸

台大公衛學院最新研究發現,居住地區空汙細懸浮微粒(PM二點五)平均濃度,若卅年來每立方公尺增加十微克,將提升罹患肺腺癌風...

保母訪視增至每年6次 民團批增工作量沒配套

一歲半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案,引發社會譁然,行政院政委林萬億以「提高訪視頻率」作為檢討方案,點燃全台社工怒火,五大社工...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