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吃止痛藥竟會吐 藥師指這成份要注意
許多人有過牙痛到診所就醫的經驗,有時醫師會開立止痛藥物,不過止痛藥其實可分為2種,其中口服非類固醇消炎藥NSAIDs成分,是牙科常用藥物,但較多人容易引發過敏現象,例如胃食道逆流的患者就不建議,如對這類藥物有過敏的民眾,可在健保卡上註記。
20歲的李小姐近期因為牙痛到牙科診所就醫,不過吃了牙醫師開立的止痛藥物後,有時會出現嘔吐的不適應症狀。台北市藥師公會理事蘇柏名說,止痛藥一般可分為2種 ,一種是普拿疼主成分的乙醯胺酚;另一種則是NSAIDs成分的消炎止痛藥。
蘇柏名表示,這類藥物牙科常開,但比較多人會出現過敏症狀,例如造成胃酸分泌、讓腸胃道環境變酸,有胃食道逆流病史的患者就不建議,過敏副作用包含噁心、嘔吐等,對非類固醇類容易過敏或產生副作用的民眾,就建議使用如普拿疼等其他類止痛藥,雖然成分不同,但以緩解牙痛來說,同樣有止痛效果。
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指出,我國常見的市售止痛藥主要有兩種,一是中樞止痛藥,也就是乙醯胺酚類;另一為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NSAIDs),包含阿斯匹靈及經痛等症狀常用止痛藥布洛芬等,蘇柏名提醒,NSAIDs類藥物的作用機轉類似,通常其中一種過敏,其他幾款類似的藥品也建議避免使用,可在健保卡上註記相關藥物過敏紀錄,或在就醫時主動告知。
在藥物保存期限方面,蘇柏名表示,如果已經分裝做成餐包,就建議在1個月內使用完畢,但分裝的藥物通常也看不太出效期,而醫療院所也會規範,藥品效期都要剩下3個月至半年,如果是鋁箔包藥品照保存期限就不用擔心,但醫院開立、剪成單顆且看不出完整效期的藥品,建議不要放超過半年;診所領取的藥包,1個月內沒吃完就建議丟棄。
蘇柏名表示,民眾可每半年檢視家中藥品保存期限,並以拿藥的第一天為主,例如貼貼紙或者以簽字筆註記,以半年為準,但如果藥品包裝完整,也就是在超過效期後就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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