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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紀念堂設吸菸區違法?董氏:不應設於民眾必經之處
藝人邰智源昨指中正紀念堂入口處砍樹、設吸菸區,中正紀念堂今起取消吸菸區,並設有禁菸告示。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基金會上午已發出公文檢舉,表示「菸害防制法」,中正紀念堂設置戶外吸菸區並未違法,但將吸菸區設在「棋藝區」及「出入口」,為必經之處,此為違法,因此檢舉。
林清麗表示,今天才收到家長檢舉電話,表示自從九月孩子上幼稚園後,每次帶孩子上學,經過中正紀念堂該路段都得要「叫小孩跑起來」,因為菸味實在太臭。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若設置吸菸區,應有明顯標示,吸菸區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人員往來必經之處。
「該吸菸區位於出入口、公共廁所旁、棋藝區旁,三重違法。」林清麗強調,昨天向中正紀念堂詢問時,對方稱說,該區為依照菸害防制法設置的合法吸菸區,但依法規定不得在「非必經之處」,對於該回應基金會認為沒有環保健康觀念,因此今早發布公文檢舉。
林清麗說,今天看到中正紀念堂宣布園區內全面禁菸,是從善如流的作法,否則恐引起更大輿論反彈。但在今天宣布以前,該吸菸區設置違法,只是民眾不清楚,因此直到現在才發現,蔣市府應宣布中正紀念堂違法,並主張開罰管理單位1萬至5萬元罰鍰,預計星期五(15日)會收到市府回覆。
不過,國健署表示,中正紀念堂原設置吸菸區位於樹叢中,且必須走新鋪設的棧道方可到達,合於非人員必經處規定;對於外界建議修法設置禁菸區,國健署則表示,依法各地方政府已可「指定場所禁菸」。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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