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徵收延一年 氣候變遷署長證實:2025年再開徵
環境部今天正式成立,碳費議題成為關注重點,依行政院原規畫將於2024年開徵,但今天揭牌的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證實,因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因此待明年碳費審議委員會決議碳費後,以2024年碳盤查為基礎,隔年再開徵碳費。
環保署今天升格為環境部,早上舉辦揭牌典禮,而環境部旗下的氣候變遷署也在同天揭牌。針對碳費,蔡玲儀在揭牌後接受聯訪時表示,目前碳費徵收對象仍以碳排量2.5萬噸、約有500家的製造業及電力業者為主,預估今年底會預告自主減量辦法、指定目標辦法、碳費徵收辦法、碳費審議會辦法等草案。
蔡玲儀表示,由於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因使待碳費審議會明年初決議出碳費後,會要求徵收碳費對象申報年排碳量,以2024年碳盤查為基礎,2025年開徵碳費,這樣才能接軌2026年上路的CBAM(碳邊境稅)。
但前環保署長張子敬先前受訪時曾說,預定今年下半年與各界討論,明年上半年召開審議會討論、下半年開徵,顯然不管是過去的環保署還是現在的環境部,對於碳費及課徵時程跳票。
蔡玲儀進一步說明,碳費並非單一費率,碳費徵收對象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通過後可適用優惠費率,目前企業對於自主減量均有共識,但對於其標準還有疑慮,因此9月會再召開說明會,針對碳費及自主減量部分加強討論、說明。
蔡玲儀表示,不同產業會有不同自主減量的標準及要求,舉例來說,半導體業有7、8成碳排是來自用電,另外還有含氟氣體排放,因此針對半導體業的自主減量計畫,就是要求增加綠電、再生能源的使用,另還有控制、破壞計算降低含氟比例,是個較為複雜且多個指標、目標的自主減量目標。
另外,蔡玲儀說,目前氣候法12項子法仍持續修訂,目前已預告的部分,會依照原訂期程走完,再向環境部長薛富盛報告、公布施行,而尚未預告的部分如碳權交易辦法,預計11月預告;自主減量計畫、碳費徵收辦法及碳費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等,力拚今年底前預告、明年第一季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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