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判定」身障童放寬可提早鑑定 專家曝「2難」心境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9條及第4條附表等,未滿六歲的「暫判定」身心障礙兒童,鑑定作業時間從效期屆滿60天前,放寬至90天前,讓身障家庭多1個月時間作業。資料照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9條及第4條附表等,未滿六歲的「暫判定」身心障礙兒童,鑑定作業時間從效期屆滿60天前,放寬至90天前,讓身障家庭多1個月時間作業。資料照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6歲前「暫判定」鑑定作業時間,從60天放寬為90天,預計113年元旦上路,估計3195名幼兒受惠;接受過神經專科訓練的兒科醫師,未來也可以鑑定身心障礙兒童呼吸功能。專家認為,此次2項法規修正,讓身障童家庭可及早接受鑑定及早使用資源,以及讓長期看診的醫師銜接鑑定,皆是好事,但孩子被鑑定為身心障礙一事,無論是家長還是機構,都很兩難。

唐氏症基金會副執行長朱貽莊表示,過去以6歲作為切點,主要考量孩子仍在發育,未來改變的可能性高,因此6歲以前不會直接判定他是身心障礙者,若孩子出現發展遲緩,無論是家長或機構,大多期待孩子透過早期療育,趕上發展速度,不要那麼早被判定、取得身心障礙身分。

朱貽莊說,孩童到18歲以前都還有成長可塑性,專科醫師通常不會在18歲以前,開出永久效期身心障礙證明,多半會開有效期的證明,像是1年、3年,最長不超過4年,時間到期需重新鑑定,像是自閉症等,可能起初是中度,後續變為輕度,又或中度;明顯無法改變者,例如染色體異常的唐寶寶,或先天視覺功能障礙者,就可能開立永久效期身心障礙證明。

朱貽莊說,在台灣身心障礙制度中,若不取得身心障礙身份,無法使用相關資源或享有福利,部分家長可能也認為孩子的身心狀態恢復性較低,會希望儘早取得證明,進入身心障礙系統使用資源。

朱貽莊說,現有的兒童發展中心制度下,只要兒童具備發展遲緩證明,即可使用早療資源,但因為不符合身心障礙資格,對機構來說,收一名早療而沒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孩子,無法被計算成為教養服務費收案人數,使得機構得貼更多自籌款、自行吸收服務成本。

朱貽莊指出,部分機構會與家長溝通,希望孩子及早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後續使用相關資源,包括原有的早療以外,還有身心障礙扣除額、特定福利等,減輕家長負擔,機構也能降低成本,「但以專業服務的角度來說,很兩難,一方面希望孩子不要過早被貼標籤,但又希望家長可以減輕負擔」。

有別過去身障兒童若要做鑑定呼吸功能,只能找成人的神經科、耳鼻喉科、精神科、復健科醫師,兒科只有列入胸腔、重症等,此次也納入受過神經專科訓練的兒科醫師,列入可評估人員資格。

朱貽莊認為,對家長來說,孩子從小看診的主治醫師,最了解孩子狀況,判定上也較為準確,過去為了鑑定而找另外的新醫師,醫師不可能第一次看診就幫忙開鑑定,使得家長得跑很多趟,此次修正法規後,對家長來說較方便。

唐寶寶 身障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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