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推農電共存加速光電開發 農民:配套保障最重要

為加速光電開發,經濟部和農委會將再推農電共存,雲林預計將先選擇約600公頃低地力區的農田優先受理申請開發。記者蔡維斌/攝影
為加速光電開發,經濟部和農委會將再推農電共存,雲林預計將先選擇約600公頃低地力區的農田優先受理申請開發。記者蔡維斌/攝影

為加速推動綠能,繼兩年多前在雲林沿海推行700公頃漁電先行區之後,經濟部最近又研擬在雲林以「農業容許」方式開發500多公頃農電。農漁民樂觀其成,但建議多聽基層聲音,落實配套降低風險,縣府表示,農電案仍研議中,未來一旦實施會盡力協助保障農漁民權益。

鑑於過去農地種電,有的須申請變更地目,限制多,為加速開發,最近經濟部和農委會研擬「農業容許方式」推動農電的可行性,經評估初步達成共識,包括台17線以西的低地力土地及漁電共生專區的一般農業用地,如獲經濟部遴選的業者,得以農業綠能發展區之名,採取容許農電共存的方式開發。

初步研議在雲彰沿海以容許方式優先推動低地力土地面積約1122公頃,其中彰化536公頃,其餘則在雲林包括口湖鄉120公頃、四湖鄉230公頃、台西鄉236.7公頃合計約600公頃,這也是繼2020年在台西和麥寮推動700公頃漁電先行區之後,最大開發面積。

台西林姓養殖業說,最近文蛤大量死亡,虧本連連,生產不穩定實很頭痛,政府如能協助穩定養殖當然最好,但像這樣三不五時大量死亡實也吃不消,只要多聽地方聲音給更多保障,轉型光電也樂觀其成。四湖鄉吳姓農民也說,近來陸續有人把農田改成種電,收入相對穩定,大家有樣看樣,意願比以前高,但最怕的是找不到好廠商,一旦受騙就很麻煩。

雲林縣議員顏嘉葦、蔡孟真、蘇國瓏表示,中央推動光電除要以農漁民權益為優先,開發商如何回饋地方,以及若有農民只想短暫性種電,半途中止契約,有什麼保障等等,有賴政府配套制訂可循標準,同時也希望提供優良廠商資訊供農民參考,免得糾紛不斷,帶來風險。

雲林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鄭峰明指出,農業容許開發案目前仍由中央研議階段,須在公布實施後縣府才受理申請;過去700多公頃漁電先行區的制訂採由下而上,先聽取農漁民的意願再核定開發,所以推行頗為順利,未來縣府也會以保障農漁民權益原則辦理,至於提供優良廠商資訊,農民除可上網搜尋,因雲林已有不少案場,不妨參考各案場經驗,選擇可信度好的優良廠商。

為加速光電開發,經濟部和農委會將再推農電共存,雲林預計將先選擇約600公頃低地力區的農田優先受理申請開發。記者蔡維斌/攝影
為加速光電開發,經濟部和農委會將再推農電共存,雲林預計將先選擇約600公頃低地力區的農田優先受理申請開發。記者蔡維斌/攝影
為加速光電開發,經濟部和農委會將再推農電共存,雲林預計將先選擇約600公頃低地力區的農田優先受理申請開發。記者蔡維斌/攝影
為加速光電開發,經濟部和農委會將再推農電共存,雲林預計將先選擇約600公頃低地力區的農田優先受理申請開發。記者蔡維斌/攝影
為加速光電開發,經濟部和農委會將再推農電共存,雲林預計將先選擇約600公頃低地力區的農田優先受理申請開發。記者蔡維斌/攝影
為加速光電開發,經濟部和農委會將再推農電共存,雲林預計將先選擇約600公頃低地力區的農田優先受理申請開發。記者蔡維斌/攝影

漁民 種電 農民

延伸閱讀

火燒雲林斗南垃圾掩埋場 縣府總體檢後從這些地方下手

柯文哲參拜北港朝天宮 指雲林立委沒適合人選

光電弊案燒不停 民眾黨團籲賴清德正面回應綠能黑金

民眾黨團:台南再傳光電弊案 籲賴清德具體改革

相關新聞

餐飲旅宿業腹瀉頻傳 就診達近14萬人次 諾羅病毒檢出多

近期國內腹瀉就診人次上升,疾管署疫情中心副主任李佳琳表示,餐飲、旅宿業腹瀉群聚事件頻傳,其中檢出病原以諾羅病毒為主。由於...

嘉義規模5.5地震 不排除14天內還有規模4以上餘震

嘉義新港今天下午5時30分發生芮氏規模5.5地震,地震測報中心表示,研判起因是在歐亞大陸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擠壓下,力量於...

部分負擔新制上路半年 分級醫療進步小

健保署公布部分負擔新制施行半年成果,健保增加廿一點四五億元收益,民眾門診就醫費用平均增加二百元、急診增加八十二元;疫後醫...

中南部持續豪雨轟炸慎防冰雹!未來1周全台有雨 僅這天有空檔

受鋒面影響,今天各地天氣仍較不穩定,中央氣象署預報中心科長林秉煜說,今天中南部地區除了局部短暫雨,還有大範圍大雨及局部豪...

刪爭議 政院拍板再生醫療雙法

行政院會昨通過爭議多時的「再生醫療雙法」,將原本最大爭議的「初步療效」刪除,要求所有再生技術都得進行人體試驗,但危及生命...

衛福部訪視指引出爐 3類全日托、2類高危保母加強訪視

日前1歲待出養童剴剴疑遭兒福聯盟媒合的全日托保母虐死案,托育安全引發國人重視。衛福部於剴剴案檢討會後,提出將修訂居家托育...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