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環保署完全護航台電四接 環團抗議批張子敬「沒擔當」

環團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成員上午到環保署抗議,高喊口號「環保署長沒擔當、黑鍋留給基層扛」,認為環保署無視程序與資料不斷讓開發單位闖關的行為,是在為台電護航。記者彭宣雅/攝影
環團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成員上午到環保署抗議,高喊口號「環保署長沒擔當、黑鍋留給基層扛」,認為環保署無視程序與資料不斷讓開發單位闖關的行為,是在為台電護航。記者彭宣雅/攝影

環團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成員上午到環保署抗議,高喊口號「環保署長沒擔當、黑鍋留給基層扛」,認為環保署無視程序與資料不斷讓開發單位闖關的行為,是在為台電護航。

環保署原訂今天召開協和電廠更新改建案(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第五次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原本稱環委都有空,就依程序審查,但疑事件爭議太大,「因故延期」。

環保署長張子敬上午在外開會,並未進環保署。環保署說,基隆廢止109年「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同意開發函,不是環保署主管機關主管法規,屆時仍須由開發單位及經濟部釐清說明,並依法規辦理;因此環評仍依環評程序進行,並不以其他法規審查結果為前提。

基隆市前議員、基隆護海公投發言人陳薇仲說,四接填海造陸東移3.0方案去年7月橫空出世,環團與環評委員都提出程序與範疇問題要求補件,但經過一年,經濟部和台電還是採用3.0東移方案,沒做範疇界定、也沒有依照新的填海範圍進行完整海域調查,力求闖關。今天續審雖因故延期,但環保署完全護航,因此環團到環保署抗議。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律師陳憲政表示,昨基隆市政府廢止109年原則同意開發公文,環保署則說,環評審查程序不受影響;若基隆市政府的「同意」不是必要條件,那為何109年開發時要取得基隆同意?如果當年基隆沒同意,環保署不是應該要要求台電補件嗎?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基隆已廢止109年的開發同意,台電也沒有取得基隆書面3.0的開發方案,依照漁業法或海岸管理法都不應許可開發,台電應該先查明開發基地,是不是環境敏感地區,要檢附相關證明;若在環保署在台電資訓不完全的狀況下還要繼續排審,環評委員應該拒絕出席。

基隆野鳥學位常務理事鄭暐表示,環保署執意護航台電,召開審查會議,當初進行範圍界定,討論的都是2.0築填區(海2樣站)範疇,應該要設置那些調查樣站,有哪些資料,台電自行東移後,卻拿2.0的資料搪塞;海2樣站的水下深度約20米,現在3.0填築的位置,水下是0到15米,試問,我們會拿高山生態環境,來代表低海拔的生態環境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基隆服務處主任江欣怡也說,昨天在立法院開了協調會,環保署科長也在現場,直指是依法審查,方案無虞;但會後台電代表抱怨環保署護航不夠力、態度太軟。這狀況就是環保署不斷護航台電,台電也把環保署當作「細漢(小弟)、看你們雖小(看不起)」。認為張子敬隱身在背後,把基層公務員推到前線,讓基層公務員恐違反圖利罪刑責,署長應該負起政治責任。

台電 基隆 環保署

延伸閱讀

夏季電價上路!冷氣「高1度省電6%」 3妙招讓冰箱保冷不耗電

四接同意權遭廢 台電:開發範圍沒變、變的是基市府

核一燃料棒案 台電勝訴

台泥和平廠焚燒廢棄物BOO案 德卡倫部落族人打行政官司今敗訴

相關新聞

國健署健康飲食3大技巧 避免「假蔬菜」讓蔬菜攝取量不足

現代人工作繁重、工時也長,雙薪家庭更是辛苦,只有休假日才能好好休息。平日為了節省時間求方便,多數人都是外食族,一天當中總會有一兩餐在外面買著吃,當外食族在吃自助餐或是買便當時,多少會考慮如何達到均衡飲食,或是一日五蔬果、311法則。國健署特別透過臉書粉專「食在好健康」分享健康飲食3大技巧,順便提醒國人應多加留意「假蔬菜」,以免蔬菜攝取量不足。

餐飲旅宿業腹瀉頻傳 就診達近14萬人次 諾羅病毒檢出多

近期國內腹瀉就診人次上升,疾管署疫情中心副主任李佳琳表示,餐飲、旅宿業腹瀉群聚事件頻傳,其中檢出病原以諾羅病毒為主。由於...

嘉義規模5.5地震 不排除14天內還有規模4以上餘震

嘉義新港今天下午5時30分發生芮氏規模5.5地震,地震測報中心表示,研判起因是在歐亞大陸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擠壓下,力量於...

暖化效應 登革熱恐因升溫北漂

地球升溫增加疫病風險並非空穴來風,國家衛生研究院調查及推估顯示,近年登革熱的兩種病媒蚊分布,有提高海拔高度的現象和向外擴...

醫療院所口罩令 19日起全鬆綁

隨著新冠疫情趨緩,衛福部疾管署昨宣布,專家會議委員參考各國防疫作法,認為目前已無強制配戴口罩的必要性,將「應該配戴」修正...

醫療院所強制口罩令解禁 疾管署:5月19日起全面解除

衛福部疾管署今表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新冠疫情持續穩定可...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