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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醫院評鑑修法 民團批讓醫師媽不敢生小孩
醫策會與衛福部日前公告的醫院評鑑移除懷孕醫師女性保護條文,醫師職業工會與婦女新知基金會今舉行記者會,指出沒有勞基法保障的醫師媽媽只能期待職場善意來自求多福,醫師職業工會代表李醫師表示,過半的醫師認為,懷孕期間值班在體感上的強度更高,身體較無法負荷職場。
李醫師指出,大多數醫師未納勞基法,但過去醫院評鑑條文裡有為了減輕懷孕醫師的工作負荷而列出額外規範,包括比照勞基法49條「不得於午後十點至翌晨六點知時間內工作」,以及「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但今年公告條文卻刪除夜間工作規定,勢必導致勞動條件惡化,有損育齡女醫師權益。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夜間工作不論對男性或女性的身體都會造成不良影響,基於勞動者健康,其實應不論性別、有無懷孕,原則上盡量避免夜間工作與輪班工作,雖然醫療產業有夜間工作必要,主管機關應盡其所能設立規範,保障醫療從業者的健康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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