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下月15日前提出申請
5月即將報稅,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國稅局會提供稅額試算服務。
不過,納稅義務人若改變心意,申請不適用試算服務,或申請變更郵寄地址,須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符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要要點」規定的適用對象及條件,國稅局將主動試算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應納(或應退)稅額,4月25日前會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
或以郵簡、簡訊通知憑證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稅額試算書表電子檔案。
🏠udn房地產-推薦新聞
▪ 為何容忍40年房貸?他怨制度害房價狂漲 內行搖頭:時間可換財富
▪ 大地震後買盤轉向?房仲:成屋市場降溫
▪ 公益出租人 可享租稅優惠
▪ 投資逾65億元 信義兒福公辦都更啟動招商
▪ Q2買氣降溫 4月房市交易收斂 案量少、屋主惜售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