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房東超收電價不合理 內政部將規範
租屋族權益備受關注。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昨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許多房東超收電價賺價差,要求在定型化契約中,明定不得收取超過每度平均電價,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種房東的行為明顯不合理,最近一、兩周會再開會定案,「一個月內沒問題」。
林右昌昨天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業務報告並備詢時。洪申翰質詢,在租賃市場上,很多房東超收租客電價,藉此賺取差價,他舉例,房東將一層樓隔成五間套房,兩個月收一次電費,共用電兩千度,台電大約會跟房東收八千元,夏季平均一度電約四元出頭;若房東收五點五元,一期可賺三千元,若收到七點六九元,可賺七千多元差價。
「這當然明顯不合理」,林右昌說,他上周親自針對此問題召開會議,指示並確認幾個方向。首先租屋處公共設施電費,已向台電申請分算者沒問題;有問題的部分為,針對租屋公共設施,沒有申請分算或獨立電表,內政部打算將這部分的樣態,納入定型化契約律定,公共設施電費需由房東負擔。
洪申翰表示,內政部應在定型化契約明確規定「房東不得超收超過每度平均電價」,林右昌表示,近一、兩周會再開會,應可定案。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