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選舉投票日應放假或加給工資 勞部:雇主不可要求勞工出示證明
下周六(13日)就是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日。勞動部今表示,有投票權且當天原屬工作日的勞工,依法可放假一天。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強調,勞工若在投票日出勤,雇主須加給工資,他也提醒,因總統大選無設籍時間限制,雇主不能要求勞工出示投票通知單等證明。
勞動部指出,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參政權,勞動部已指定選舉投票日為勞基法所定放假日,1月13日投票日當天,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至於具投票權、當天本來就是休息日或例假的勞工,當天不另外給假。
勞動部表示,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雇主如果徵得具投票權勞工同意在投票日出勤工作,應不妨礙其投票,並應加給當日出勤工資,至於計算方式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一、原屬勞工的工作日: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舉例而言:勞雇雙方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雇主須加給6小時的工資。
二、原屬勞工的休息日:視工作時數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規定計算。
黃維琛說,先前曾接獲勞工反映,有雇主要求勞工必須出示投票通知單,才願意給假或加給工資,因此這次特別提醒,總統大選不像區域性選舉,不涉及設籍時間限制,只要年滿20歲具備投票權,就可以投票,雇主不該要求勞工出示投票通知單等證明才願意給假或給工資。若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開罰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的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 爬樓梯不方便?她納悶「為何年輕人不愛透天」 網搖頭指1關鍵
▪ 都更條例將修法放寬!加速921大地震前建物更新 對象多了這一類
▪ 未申請地籍異動通知淪詐團肥羊?有地政士詐逾2億、民眾房子遭法拍
▪ 被當盤子?他怨室內設計不花10萬買圖不報價 網曝真相:太多免費仔
▪ 高雄房價飛 最夯國宅跟漲逾三成、最貴站上3字頭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