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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落日條款10月退場 國保、勞保年資併計15年享雙年金

勞保局指出,隨著國保實施將屆滿15年,落日條款也將退場,10月1日(含)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均不能再參加國保。(本報系資料庫)
勞保局指出,隨著國保實施將屆滿15年,落日條款也將退場,10月1日(含)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均不能再參加國保。(本報系資料庫)

隨著國民年金保險將於10月開辦滿15年,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的「落日條款」也將退場,也就是說,10月起,領取勞保等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無論幾歲,都不能再參加國保。但勞保、國保年資若合併計算滿15年,可同時請領國保、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享有雙年金保障。

國民年金將於今年10月1日上路滿15年。國保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等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國民,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期間,均應參加國保,嘉惠國保被保險人及其家庭累計達240萬9千餘人。

同時,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訂有「落日條款」,在國保施行15年內,如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年資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總額合計未達新台幣50萬元者,仍可加入國保。

勞保局指出,隨著國保實施將屆滿15年,落日條款也將退場,10月1日(含)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均不能再參加國保,曾參加國保所累計的年資,在領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時,應按B式發給(月投保金額×國保年資×1.3%)。

勞保局說明,同時具有勞保及國保年資的民眾,因勞工保險條例及國民年金法訂有年資併計規定,因此勞保年資未滿15年者,可於年滿65歲時,併計國保有效年資後滿15年,即可依各該保險年資,同時領取國保及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使老年生活享有國保及勞保的雙重保障。

勞保局舉例說明,王女士今年10月滿65歲,勞保年資有7年,平均月投保薪資17,000元,國保年資有12年,選擇與原來7年的勞保年資併計,就達到「年資合計滿15年」可分別請領國保、勞保老年年金。經計算王女士每月共可領取7,005元,說明如下:

勞保老年年金:每月3,922元(17,000元×7年×0.775%+3000元)

國保老年年金B式:每月3,083元(19,761元×12年 ×1.3%)

國保+勞保雙年金:每月共可領7,005元。

勞保局指,王女士所領的勞保老年年金,大概2年7個月就會超過選擇一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金額 (17,000元×7個月=119,000元),不僅抗通膨且活到老領到老,長期而言對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國保 國民年金保險 老年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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