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運動賽事可抵稅 體育署公告29件受贈名單
教育部體育署今天公告113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名單」,今年共已核定29件、可受贈金額達新台幣21億元。
體育署表示,這項措施已邁入第3年,去年總計捐贈金額將近10億元,共有34家受贈對象受惠。
今天體育署公告的29件受贈名單,同樣包含國內各職業籃球、棒球隊,像是P. LEAGUE+聯盟新北國王、新竹攻城獅、福爾摩沙夢想家、桃園璞園領航猿等,以及T1聯盟的台南台鋼獵鷹、高雄全家海神等。
體育署副署長洪志昌在受訪時提到,去年的受贈對象非常多元化,包括籃球、棒球、射箭、電競等,「可見台灣的體育運動產業發展蓬勃,也吸引到許多企業願意投入捐贈的行列。」
今年度核定的29件包括「教育部體育署認可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名單」,以及「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准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名單」兩大類。
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組長劉姿君說明,最大差別就是「專案核准」的單位,可以不受到受贈金額1000萬上限的規範,「只要捐贈單位完成捐款後,就可以享有捐贈費用以150%列支之租稅優惠。」
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26條之2,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可享有捐贈金額150%列為當年度費用之租稅優惠,但每年度捐贈的總金額由財政部規劃上限為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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