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雙職籃10隊違反退票機制 T1、PLG:皆已改善修正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在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與教育部體育署於112年11月至今年1月間辦理「112年度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查核」,雙職籃聯盟共計有10支球隊違反退票機制,對此T1聯盟與PLG在今天表示,在2月份時皆已經針對缺失部分著手改善並完成修正。
消保處在今天指出,對T1聯盟與PLG共11支球團之售票規則進行查核,每支球團均查核「退票機制」、「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之入場機制」、「消費爭議處理」及「保險」等8項目。查核結果發現,11支球團之售票規則均有部分內容不符合規定。
在退票機制上,雙聯盟11球隊中有10隊違反規定,其中又以「個人因素無法入場觀賽,退票時限計算方式錯誤」、「天候或不可抗力因素延賽,限制消費者須於宣布延賽後『1小時內』辦理退票,逾時不受理」兩項為主,另有4球團違反「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之入場機制」。
對於消保處提出的缺失,T1聯盟與PLG也在今天強調,各球團在年前都已依「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進行改善並完成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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