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華裔:反對平權措施 是反對打大旗後的種族歧視
「我們反對平權措施,並不是單單反對哈佛大學的入學政策,而是反對美國在各方面所實施的歧視政策,」芝加哥積極參與維權的律師王軍表示,包括加州大學限制亞裔新生錄取人數、紐約高中取消擇優錄取措施,德州大學限制雇用亞裔教師等政策,都是打著平權大旗,實施種族歧視,「完全違反了1961年平權措施的本意」。
積極反對平權措施的王軍說,美國前總統甘迺迪在1961年簽署通過了雇主不能因為種族、膚色對員工設置配額的行政令,也就是所謂的「平權措施」,該命令規定「承包商不得因為種族、信仰或國籍而歧視任何員工與工作申請者。」
然而平權措施後來卻在執行時逐漸大轉彎,一些雇主為了滿足平權措施要求,為了顯示沒有歧視少數族裔(under representative ethics group,華裔、亞裔均不包括在內),反而對少數族裔的錄取做出配額保護,王軍說,「這種做法與平權措施的宗旨背道而馳、矯枉過正」。
在芝加哥公立高中擔任教師多年、自己也有個孩子明年要申請大學的華裔教師包東宇說,他認同高院判決,不應以種族因素作為學生入學的關鍵條件;不過他也提到,平權法違憲的判決出爐後,菁英大學可能會透過其他方式來確保族裔多樣性,因此大幅度提高亞裔錄取率的機率很低。
平權措施對亞裔影響最大是「默認的事實」,他所教過的學生SAT分數高達1590且各方面優異的華裔生,卻連一個長春藤名校都沒有申請上。
包東宇說,平心而論大學取消平權法猶如「雙面刃」,儘管大學沒有平權法作為招生標準,但也不可能讓亞裔生在學校的比率過高,例如哈佛不可能讓亞裔生占比超過五成,這些名校一定會採取其他方式確保族裔多樣性。
很多亞裔家長期待高院的裁決,可以讓明年秋天的大學錄取亞裔比率一定程度的提高,「希望能增加5%到8%」。
有人主張校園族裔多樣化的政策,等於在懲罰努力的孩子,但理性分析,目前社會現實的確存在著不公平,包東宇以他多年的教學經驗表示,「如果只看兩個學生的考試成績來決定錄取,也不是完全公平」,這也是這次高院裁決所彰顯的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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