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夜歸遭男子拖入叢林性侵 還做1舉動欲滅證...法官這樣判
新加坡1名23歲女大學生,凌晨在公車站等車時,因不想讓其他人聽到她正和男友在打電話吵架,於是決定獨自走夜路行到下1個車站,沒想到遭1名陌生男子尾隨拉到叢林性侵。男子結束後還把水倒在女大生下體,企圖毀滅證據,她事後滿身傷,致電向室友求救報警。當地警方事發翌日極速拘捕男子,至上周五(10月27日),男子認罪,被判監16年及鞭刑12下。
綜合外媒報導,事發於2019年5月4日淩晨1時許,被告是現年26歲、來自印度的移工Chinnaiah Karthik,案發時在新加坡當清潔工。根據案情,當時23歲的受害人是南洋理工大學的學生,她在樟宜機場參加活動後,晚上約11時搭地鐵打算返回大學宿舍,卻搭錯車到克蘭芝地鐵站。由於已過午夜,她決定到附近公車站搭車返回宿舍,期間一直與男友講長途電話並爭吵。
受害人走到車站等車,發現車站約有10人,而下一班公車需等候約20分鐘。為免其他人聽到她與男友吵架,受害人決定獨自走夜路,步行到下一車站。
由於與男友吵架情緒激動,受害人沒有留意周圍情況,邊走邊哭,沒料原來被告早在公車站時已悄悄跟在她身後,並上前「關心」。受害人看到被告突然出現十分吃驚,大聲叫被告走開,但這時她才發現四周環境非常陌生,轉回頭想走回車站時,卻遭被告阻擋,要她繼續走。
受害人驚慌下按照指示繼續前行,回頭發現被告一直跟隨她,她於是把情況告知男友,並想過馬路走另一端擺脫被告,惟被告隨即追上,更揮拳打她的臉。受害人疼痛尖叫,男友聽到喊聲立刻致電受害人室友代為報警。
然而遠水不能求近火,被告多次拳打受害人後,用手箍著受害人頸部,強行拖進附近叢林性侵。過程中,被告一直用手掐住受害人頸部,導致受害人一度呼吸困難,掙扎卻遭被告更暴力對待,還警告她說大喊也不會有人聽到。
下體淋水圖毀滅證據
性侵得逞後,被告從受害人背包取出水壺,喝了口水後就把剩下的水倒在受害人下體,還把受害人內褲丟在叢林裡,之後走進叢林深處逃走。受害人滿身是傷,致電室友告知事件並報警。警方趕往現場,在附近大路找到不停哭泣的受害人。
受害人事後被送往醫院治療,全身上下多處瘀傷,頸部有勒痕,鼻青臉腫,傷勢之深,連趕至探望的男友都幾乎認不出她的模樣。警方案發當天展開地毯式搜索,並在翌日傍晚拘捕被告。
受害人身心受創 萌輕生念頭
案件審理期間,控方指受害人身心受創,今年7月身心創傷報告顯示,她仍會做惡夢及想起案發片段,卻不願向任何人提起案件,亦不敢找輔導員,就連父母也不知情,腦中更會浮現輕生念頭。
而根據被告醫療報告,被告最初稱他喝了一整天酒,不記得案發情況,後來又稱多年來他會出現幻聽和幻覺。案發兩年後,即2021年,被告醫療報告顯示,醫生診斷他可能有精神障礙,無法認罪,導致被告隔年被判「無事省釋(釋放但非無罪釋放)」,須還押於心理衞生學院。
直到2022年12月,被告情況好轉,案件至近日審理。被告於上周五(27日)認罪,法官指被告有預謀犯案、手段暴力,還企圖銷毀證據避開追查,判被告入監服刑16年,及鞭刑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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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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