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合法化 菲律賓人為何很難如願?
菲律賓三個孩子的母親西邦加(Stella Sibonga)迫切希望結束一段她從未想要的婚姻,但在這個天主教徒占多數的國家,離婚是非法的,法院廢除婚約需要幾年時間。
中央社引述法新社報導,菲律賓是梵蒂岡以外唯一禁止離婚的地方;想要結束婚姻的人可要求法院廢除婚約,或宣布婚姻從一開始就無效,但政府可以對這些決定提出上訴。此外,離婚的法律程序緩慢而昂貴,在菲律賓這個為貧困所苦的國家,案件的費用可能高達1萬美元或更多,而且無法保證成功。
西邦加說,她已花了11年時間試圖擺脫父母在她懷孕後強迫她進入的婚姻。2012年,西邦加向法院申請取消她的婚姻,理由是她的丈夫據信具有「心理障礙」,這是終止婚姻的理由之一;經過五年時間和花費3500美元訴訟費用,法官終於同意了。
然而,作為政府的法律代表,負有保護婚姻制度的責任的總檢察長辦公室(The Office of the Solicitor General)在2019年上訴成功推翻了該決定。
西邦加說,她請求上訴法院收回成命,但仍在等待答覆,「為什麼我們這些經歷過折磨、遺棄和虐待的人卻要受到法律的懲罰?我們想要的只是自由。」
一群國會議員現在正在推動新的離婚合法化運動,在眾議院和參議院提交了數項法案。其中一項法案的起草人國會議員拉格曼(Edcel Lagman)說,離婚是針對「無法修復的不幸婚姻」,離婚合法化將使婦女和她們的孩子能夠擺脫「不寬容和虐待傾向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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