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提勞基法七大修正 盼全方位維護勞工權益

國民黨立委將推動修正勞基法七大修正,內容包括「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修正制度。圖/牛煦庭提供
國民黨立委將推動修正勞基法七大修正,內容包括「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修正制度。圖/牛煦庭提供

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多位藍委上午共同宣布將提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推動包括「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七大修正,修正方向涵蓋勞工入職、在職、離職等各項勞動權益,盼朝野支持修法提升勞工權益與保障。

國民黨立法委員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共同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進行「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七大修正。

牛煦庭表示,勞基法目前針對勞工試用期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將新增法條將勞工試用期法制化。勞工試用期是為了輔助勞工適應新職場環境,但現在許多雇主不只沒有提供職訓和考核,導致雇主利用試用期佔勞工便宜,因此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雇主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適應職場。

吳宗憲表示,現行勞基法條文仍有許多地方尚待改進,像是雇主不想支付資遣費,可能用強迫、誘騙方式,要勞工簽自願離職書,勞工一旦簽署,未來如想走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公道,難以站得住腳;抑或是離職時勞資雙方不歡而散,雇主經常會故意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導致勞工無法請領失業給付,失業給付看得到領不到,也因如此,需要修正勞基法第17條及第19條,禁止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屬自願離職書,勞工如果非自願離職,雇主也不可拒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讓勞工可以順利請領失業給付。

游顥表示,勞基法第27條及第27條之1修正草案,就是在保障勞工薪資的問題,解決雇主惡意欠薪及惡性倒閉,導致勞工領不到工資,雇主不僅有未按時給付薪資的通報義務,法案也賦予主管機關在雇主欠薪時,有強制執行的法源依據。按期給付工資是勞工的基本生活權,法案提出有助於建立更完善的勞工保障,讓勞工在遇到僱主欠薪時,能夠即時得到應有的支援和保護,不至於頓失所依。

黃建賓表示,國民黨多名立委共同提出天災假法制化,今天法案是為了勞工日常的權益,勞基法第40條修正草案要求當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出勤,雇主應必須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避免雇主濫用緊急召回,讓勞工能夠放心安排假期活動;勞基法第40條之1則是新增勞工退避權,當出現天災導致勞工通勤有危險性時,勞工可以拒絕出勤,保障勞工的權益。

牛煦庭說,會積極聯繫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協助排審法案,盡早審查,盡早通過,為勞工爭取權益。

失業 牛煦庭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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