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發生 綠委疑收出養制度暨評鑑制度出問題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郭昱晴、吳沛憶、邱志偉等今共同舉行記者會,針對剴剴案,質疑兒福聯盟在事件發生後的檢討報告,沒有兒虐的專業判斷,剴剴案發生後的收出養討論會議,未告知衛福部有剴剴案的發生,疑惑評鑑機制是否出了問題。
林月琴表示,據教育部及衛福部提供資料,民國98年教育部逕自同意兒盟透過修改內部章程後,可作收出養服務。教育部非收出養服務的主管機關,卻同意文教基金會做收出養服務,若要修改章程做外交國防服務也可以嗎?當時收出養主管機關內政部沒有責任?據民國101年修訂的「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8個收出養媒合單位至今仍只有兒盟是文教事業,當初修法目的是否針對特定團體而修,是否有人從中擔任門神,文教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收出養業務主管機關卻是衛福部,當初修法是誰動了手腳?
郭昱晴表示,教育部對財團法人的管理形同虛設,剴剴案後,教育部依舊是無所作為。3月22日教育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專案檢查提出的四大缺失,包括內部控制機制、董事利益迴避、監察人未能發揮內部監督、人事制度問題等,皆不符「財團法人法」與「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範,教育部每年查核淪為走馬看花。
吳沛憶表示,雖然兒盟的業務包括兒童教育,但實際上大量工作是在社會福利領域,包括收出養、親子館、保母訓練等等。主管機關與兒盟業務有落差,只會讓兒盟陷入更多爭議。因兒盟應遵守財團法人法的精神,將主管機關改隸為衛福部,讓社福業務的監管回歸社政。
邱志偉認為,兒福聯盟已經出現多次問題,恐有系統性危機,若連剴剴案這樣的事情都會發生,難以讓人相信收出養的嚴謹規範,兒福聯盟能夠確實執行。台灣生育率下降,收出養制度重要,目前只有他針對少子化對策提出專法,政府至今都沒有相對應的法案來面對這項國安議題。兒福聯盟作為「文教」基金會,竟在從事出養服務,是否有和成立目的相符?
邱志偉說,兒盟過去已有多項不良紀錄,內控還沒獲得解決之前,主管機關應當先轉移目前媒合服務程序中的兒童給其他單位,待專業問題獲解決、管理系統導正後才能視情況評估是否讓其執行收出養的業務。
林月琴補充,前述提到民國101年修法的收出養管理辦法,文教事業須評鑑甲等或80分以上才能承辦收出養業務,取得資料發現,當年兒盟是以民國100年評鑑為佐證,但查不出當時評鑑標準、評鑑委員名單,是否有評鑑收出養服務品質?她質疑教育部根本不懂收出養,到底如何做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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