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數位性暴力延燒 白營稱「罰得到」比拉高刑度重要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未成年不雅片,兒少數位性暴力議題延燒。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行公聽會,討論兒少數位性暴力刑罰過輕、檢調缺乏工具抓不勝抓、教育部指引過慢等制度性問題。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認為,如何讓兒少性犯罪者確實受到懲罰,比單純拉高刑度重要。
根據法務部資料,2019年違反兒少性條例36條有215件、起訴164件,2023年有767件、起訴486件,短短4年成長近4倍,不論拍攝、製造或散播兒少性影像都在增加,且加害者多為男性。
黃珊珊表示,2021年被通報的兒少性剝削案件有1800件,其中1500件是拍攝性影像,佔比高達8成;2022年有2271件,其中1963件是拍攝性影像,民國112年光上半年就達到1500件,數字令人膽戰心驚。
黃珊珊認為,2023年立法院就通過「數位性別暴力犯罪防制四法」,但兒少數位性暴力犯罪仍猖獗,盼繼續強化執法,嚇阻相關產業鏈,政府也應避免受害者影像被加速、大量傳播,並提供受害者法律、醫療、心理等層面的輔導援助,將性暴力加害者列為重點管理對象,減少其重複犯罪的機率。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指出,數位性暴力防制四法已上路施行,但兒少性影像一旦流傳到網路,檢調申請假扣押成功機率很低,建議由數發部與衛福部統整出一個網路兒少性犯罪專責機構,對於兒少性犯罪加害者,也應考慮加重刑期、強制就醫與公布姓名,起到嚇阻效果。
法務部主任檢察官朱華君發言表示,數位性暴力是科技犯罪,檢察官進行科技偵查也需要工具,懇請立院各黨團能支持法務部提出的修正草案,讓檢調有科技武器防範網路性犯罪。
黃珊珊回應,民眾黨團已提出黨版的科技偵查草案版本,協助檢調增加權限,讓檢調科技偵查所取得的證據能有法律效力,質疑黃姓藝人持有、論壇販賣兒少性影片都是清楚明確的事實,為何當時沒有盡速將其屏蔽,預防性下架?將與權責部會充分討論後提出完整具體修法作法。
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袁秀慧認為,建立犯罪量刑標準有其討論空間,行政機關把自己當作司法的輔助單位是自我限縮,數位部可以在收到衛福部函文第一時間就斷網,顯示技術上是可行的;找出犯罪是行政機關職責所在,應該主動巡網。立法機關也應強化對行政機關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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