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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持未成年不雅片 王世堅提修法:一定要被關!

王世堅今受訪時表示,他已經針對相關案件要求積極查辦,要求警政署查辦是否有漏網之魚,尤其在暗網上,有很多在販賣殘害兒童的性影像;他也要求法務部,和衛福部要負起責任,針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必須加重刑度。
王世堅以部分歐美國家為例,只要被害者是兒童或青少年,他們是千刀萬語追,絕對不縱放這些加害者。他認為,法務部應該積極提出官方修法版本來加重其刑,罪責加重二分之一,且不得假釋。
王世堅指出,他將提案修法,修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若以對價關係取得兒童性影像者,刑責由現行 1年以下有期徒刑、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萬元罰金。
他解釋說,會將刑度修正為3年以上,因為這樣就沒辦法緩起訴,一定得被關、被國家矯正,這是最起碼應該做到的。
王世堅也說,性騷擾防治法案件應修正為不再是告訴乃論,而是以公訴來偵辦。他表示,過去的性騷案,往往因為被害者想要息事寧人,所以導致很多案件不了了之,未來應該適度做一些變革修法。他認為,現在是這個時候了,很多被害者暗夜者哭泣求助無門,他也有接到投訴,想想那些壞蛋藝人,看了於心何忍?
王世堅強調說,最主要是必須從根源防治起,應該修法加重這些性犯罪者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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