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雨一直下!台電提醒「開除濕機前必做3件事」 1年可省8%電

湯優盃/戴資穎領銜 中華隊首戰力退馬來西亞

雙北刺客列傳/賴清德新北故鄉攻防戰 藍營若派李四川 綠傳鄭文燦備戰

新聞幕後/台智光案黑幕幢幢?蔣萬安議價7次、柯文哲無議價紀錄?

台北巿長蔣萬安今天表示,他已要求法務局及相關單即刻啟動解除106年柯市府所簽訂的「專案費率合約」的作業。記者黃義書/攝影
台北巿長蔣萬安今天表示,他已要求法務局及相關單即刻啟動解除106年柯市府所簽訂的「專案費率合約」的作業。記者黃義書/攝影

台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案爭議,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指是現任市長蔣萬安提高至3M,才導致給業者的預算增加9000萬元,蔣回擊用3M是依議會但書執行。還原2022年柯市府覆議案為何失敗?知情人士說,當時時空還沒有爆出議員陳重文涉案,柯所提覆議只稱有窒礙難行理由,並無說服議會,當時府會關係也不佳,加上但書是經大會通過的預算,推翻難度高,才會連表決都沒有,議會照案通過。

2022年柯文哲任期最後階段,北市議會審查「112年警察局錄影監視器預算案」,當時此案進入政黨協商,前議員李慶元就在協商時下但書要求,「為維護影像品質,符合治安需求,除有3M頻寬需求者,可新增200萬畫素攝影機外,如規畫使用2M頻寬者,應改為增設100萬畫素攝影機,預算始得動支」,其他跨黨派議員並無太大意見,協商通過此但書。

由於當時台北市已沒有100萬畫數的攝影機,等同全數要改為使用3M傳輸費。但當時柯堅持認為,傳輸僅需2M和3M雙軌,議會但書不合理,在卸任前最後向議會提覆議,但2022年11月28日遭議會臨時會否決。當時柯文哲除開記者會痛批藍綠議員聯手汙錢,還投書媒體稱,否決的議員及所屬政黨是「金權政治最大幫凶」。

知情人士說,當時審查預算時,市府有代表在場,若有意見應該在通過下但書前提出,最後這個預算但書是經大會同意,「大會出來的決議,是不容易被挑戰、被推翻」,加上柯又沒有說帖足以說服議員,當然覆議失敗,柯文哲事後用藍綠聯手汙錢說法,更讓議員難以接受。

據了解,當時柯文哲在臨時大會提覆議,國民黨團當時甲級動員,但大會上沒有人同意;民進黨團沒有甲動,也認為不知道柯提覆議案有什麼意義,當時連表決都沒,就由當時的議長陳錦祥當場裁示,全案照原案通過。

至於柯文哲任內與台智光簽署警用監視器傳輸費子約,並訂定費率月租3M、2200元,當初訂定月租費的過程,蔣萬安下令局處查找,至今沒看到議約的詳細過程資料,只有廠商報上來2200元月租通過的會議紀錄。議員游淑慧透露,蔣萬安已追查1個禮拜,竟無書面紀錄。

據了解,正因台智光與警察局訂有子約,蔣萬安上任後,認為為何3M月租費2200元,與一般局處的1761元差距大,經歷7度議價才調降100元,也正因台智光涉嫌行賄等弊案,蔣萬安也下令,市府由法務局、資訊局等相關單位,即刻啟動解除106年柯市府簽訂的警察局專案費率合約的相關作業。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左二)昨天到嘉義市出席活動,對於台智光案再度反擊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記者李宗祐/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左二)昨天到嘉義市出席活動,對於台智光案再度反擊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記者李宗祐/攝影

柯文哲 蔣萬安 議員

延伸閱讀

「大巨蛋2.0」翻版?柯蔣大戰台智光案 藍綠白盤算牽動2026、2028

蔣萬安:將解除柯市府與台智光2200元費率合約

台智光費率爭議 蔣萬安強調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警監視器弊案..綠質疑市府恐有內鬼?蔣萬安:全面清查

相關新聞

柯文哲簽台智光子約違背母約?民眾黨再嗆北市府超譯「評選須知」

台智光合約爭議延燒,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天說,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把「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解讀為「母...

台智光案 蔣萬安解除柯市府警局專約

台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專約案因議員陳重文涉弊遭收押,引爆前後任市長柯文哲、蔣萬安連日隔空交火。蔣萬安昨天宣布將解除柯市府...

柯文哲酸蔣市府眼睛業障重 嗆綠營:查出來人不會比較少

台北市政府近來風波不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天談剴剴虐童案到寶林食安案,酸北市府螺絲要鎖緊一點,稱自己想起海濤法師講的話「...

王世堅還原台智光事件爭議始末「真正事主是郝龍斌」

台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爭議不斷,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天說,真正事主為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簽約後奇怪的事情就陸續發生,台智光...

誰笨誰太懶?台智光專案合約是否違母法 蔣市府再反擊

北市府質疑柯文哲任內訂的警察局專案費率合約,違反郝龍斌簽的台智光母約,不符費率不得高於95%,讓台智光多賺2千5百多萬元...

王世堅:台智光不當手法放話 局長堅持扣預算官位不保

台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案爭議,引爆台北市前後任市長蔣萬安與柯文哲大戰。外界質疑,為何前市長柯文哲任內訂定3M月租2200...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