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林憲同告辭職慢、回復主持棒 趙少康嗆聲給不起主持費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遭律師林憲同告發詐欺背信罪,認為趙參選期間很慢才請辭媒體職務,選後還回復媒體工作。趙回應,法律上沒有規定他要請假或辭職,他卻已經做到這樣,林連法律基本概念都不清楚;不讓他回復原本主持工作,難道林要補助主持費?林給得起嗎?
趙少康去年擔任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敗選後回到中廣及政論節目繼續主持,林憲同認為趙到了今年1月才辭職,違反「政媒雙棲」的法治倫理,因此向北檢告發詐欺背信罪。北檢分案調查後,將趙列為「他字案」被告。
「唉…」趙少康今晚赴台北大學公行系演講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他以前認識林憲同,林做一個律師竟連法律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連犯罪事實都搞不清楚;林滿喜歡告的,浪費司法資源,認律師公會應該懲戒林,取消林的律師資格,檢討怎麼會這樣。
趙少康認為,林憲同告他簡直莫名其妙,他在參選的時候就向中廣請假,不請辭董事長跟總經理的職務,沒有任何法律說他需要請假,他的作法已經超越法律,後來他又辭去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而且到現在一直是辭職狀態,從來沒有申請恢復。
趙少康提到,NCC先前通過新的董事長兼總經理,並開記者會,還有開記者問「趙少康有沒有重新申請董事長」,結果也沒有,這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辭了就是辭了,而且法律也沒有規定請假辭職,他卻已經做到這樣。
「怎麼不去告賴清德」趙少康反問,總統當選人賴清德「賴皮寮」到現在還在那邊沒有處理,這是厚彼薄此。他辭去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事實上他從參選後就從來沒有任何去介入或干涉中廣的行政、言論、主持人的政治立場的行為,那林要告他什麼?
另外,有關遭林憲同質疑辭太慢或恢復工作,趙少康批評,什麼叫快慢?法律連辭都不必辭,林連這都搞不清楚當什麼律師;選後不讓他恢復工作,那他要幹嘛?令人啼笑皆非,這本來就是他的工作,也是謀生,林要補助他主持費嗎?林給的起嗎?這就是亂訟、濫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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