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君質疑綠營渲染洩密 護航軍火詐騙醜聞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被指洩漏潛艦機密,註記「馬文君委員拒簽」保密協定曝光,民進黨立委大肆批評馬文君「今天說謊明天打臉」。馬文君今天表示,所謂「保密切結」不具法律效力,也不符議事規則,但部分人士穿鑿附會,渲染她沒簽,是移花接木,惡意曲解。
馬文君說,某周刊報導,2019年3月28日,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舉行機密會議,她拒簽保密切結。內容寫道:「徹底戳破馬7日在臉書自清以及拉國防部長邱國正背書稱:『國防部長邱國正已經證實,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舉行機密會議,委員簽到取資料,就等同簽署保密切結,根本不需要另簽什麼保密協定』」云云。
立委簽到、取資料,就必須負保密義務,這兩份她都按照「立委職權行使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簽署。所謂「保密切結」不具法律效力,也不符議事規則,該報導,與部分人士穿鑿附會,以訛傳訛,渲染她沒簽,是移花接木,惡意曲解。
她強調,簡單確鑿的事實是,根據「立委職權行使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 需要簽的保密文件,她都簽署了。至於頻繁出入茶水間,在會議中講PHS等,係屬不實內容。
第二,特定人士反覆「跳針」保密切結,但問題是:她沒簽這份切結,就不需要負保密義務嗎?當然要負!本來就要負!簽不簽都要負!換句話說,這份切結就是「廢紙」一張!
簽不簽,都不會影響立法委員出席機密會議的權利與義務。如果非簽不可,當時的會議主席王定宇應該阻止她開會,或者將她趕出會議室!國安局,國防部,檢調又豈能坐視她「逍遙法外」這些年?
馬文君說,特定人士反覆跳針一張「廢紙」,斧鑿痕跡之深,用心用力之勤,啟人疑竇,像是拚命要掩飾郭璽錄音檔曝光之後,潛艦國造不堪聞問的內幕,轉移國際醜聞紙包不住火的焦點。
第三,立法院機密會議的資料,包括簽到、取資表單,所有會中產出之文件,錄音,均屬秘密。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8條:「秘密會議中之秘密文件,由秘書處指定專人蓋印、固封、編定號數,分送各委員簽收;其有收回必要者,當場分發,當場收回,不得攜出會場。關於繕印、保管、分發秘密文件之手續,及指定負責辦理此等事項員工之管理,由秘書處另定辦法,嚴格執行。」
所以真正的洩密事件是:周刊如何取得簽到、取資表單?又是誰將秘密文件提供給某周刊?邏輯很簡單,不是有人洩密,就是報導造假。她將正式要求立法院議事處,與軍方調查說明。
馬文君說,整起事件發展至今,民進黨立委甘願護航軍火詐騙,置國家重大利益於不顧,從抄聲紋,到洩密,從不簽保密切結書,到外患罪,繪聲繪影,簡直天橋底下說書的,卻沒有人願意追究是誰包庇郭璽?是誰縱容黃曙光?歷史是一面鏡子,誰是忠臣?誰是奸臣?最後都會看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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