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批雲豹紙上公司搬台鹽綠能上億 台鹽發聲明澄清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先前踢爆台鹽綠能成綠營權貴煉金大本營後,今天再開記者會揭露雲豹能源用紙上公司轉手從台鹽綠能搬走上億,質疑國家推動綠能的公司淪為與綠營關係匪淺的企業洗錢小弟。台鹽公司發聲明澄清,經濟部為台鹽綠能母公司台鹽公司的股東,已要求台鹽加強內控,公司也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陳琬惠先前踢爆經濟部台鹽綠能更換董事長後,安插多名英系人馬,今再開記者會揭露,雲豹能源用紙上公司轉一手,承包台鹽綠能光電申設案多個項目,批評台鹽綠能淪為與綠營關係匪淺企業的洗錢小弟,要求經濟部長王美花與台鹽綠能前董事長、現任內政部次長吳容輝出面說明。
台鹽公司今發聲明指出,台鹽綠能與下包廠商的商業合約,由恩富資本支付費用給台鹽綠能,再依據與縱橫家簽訂的合約條件,分期支付費用,台鹽綠能並沒有損失。而經濟部身為台鹽綠能母公司台鹽公司的股東,已經要求台鹽加強內控,公司更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台鹽公司表示,台鹽綠能2018年起與外商「恩富資本」簽約合作台南北門漁電共生案場,而外商同年11月在台灣登記成立「恩富資本台灣太陽能有限公司」。台鹽綠能與該外商簽訂合約包括「申設勞務」、「土地管理」、「場域設計」等,其中僅「申設勞務」合約中有關「電業籌設」一部分,由支付款項的恩富資本以指定價格給雲豹能源辦理。隨後依雲豹能源建議,台鹽綠能在2020年1月改跟縱橫家公司簽約辦理電業籌設。
台鹽說明,依照合約,由恩富資本支付費用給台鹽綠能,再依據與縱橫家簽訂的合約條件,分期支付費用,台鹽綠能並沒有損失。經查最後一期款項是因當時縱橫家尚未達成合約,訂定該期應達成的條件,且恩富資本也尚未就本項依約支付相關費用,台鹽綠能自然無法支付縱橫家該期費用。後因恩富資本已付款台鹽綠能,而縱橫家也完成合約訂定應達成的條件,經台鹽綠能完成驗收,支付縱橫家最後一期費用。
台鹽指出,台鹽綠能與縱橫家所簽訂的合約均有相關保密條款,台鹽綠能無法提供合約。而經濟部身為台鹽公司的大股東,日前已要求將台鹽綠能與民股股東間交易相關資料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台鹽公司更會本於公司治理,加強內控稽核,也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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