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520將卸任…游淑慧:蔡英文故意點3把火 要賴清德收拾

范逸臣「意見不同就撲下去」遭炎上 紀曉君道歉文釣出鍾佳濱

一周數位爆報/Sony旗艦機Xperia 1 VI搶先預購!Google I/O聚焦AI

黃國昌違建想租國有地遭拒自拆 其他違建戶怨被害牽連

黃國昌違建想租國有地遭拒自拆,其他違建戶怨被害牽連。圖/讀者提供
黃國昌違建想租國有地遭拒自拆,其他違建戶怨被害牽連。圖/讀者提供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新北市汐止透天厝住家,國有財產署認定侵占國有地超過79平方公尺,建築物屬於既存違建,最遲9月7日前要拆除違建,據附近民眾指出,23日起工人已自行拆除鐵皮、鐵架等。旁邊8名占用人也同樣收到地政局通知,必須恢復為合法使用。一名也被列為違建的住戶說,「我們也只能跟著拆了,都是黃國昌害的」。

黃國昌被爆住家侵占國有地蓋違建,其家族及其他住戶曾送件要租地走合法途徑承租,但國產署說明,黃的住家確實位於汐止康皓坑溪的取水口一定距離,依法要受到保護,不可有汙染水源的行為,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保護需要、安全之虞,不予出租,申請案件都已經註銷。

市議員張錦豪曾爆黃國昌汐止住處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且頂樓加蓋等,這不是普通違建,其中第1層樓違建面積最大也最誇張,有早期與晚期的鋼筋水泥違建與鐵皮,侵占國有地,整體面積為合法面積約3倍大,經比對鐵皮還有近幾年新增的部分,並私設圍籬。

對於違建的問題,黃國昌對外曾公開說,依法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他會積極面對,不會迴避。

溪旁違建戶共9戶,除了黃國昌自行開始拆除違建部分外,其他8戶尚未見到拆除,但其中有一戶表示,「我們也只能跟著拆了,都是黃國昌害的」。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地政局收到國產署於7月17日的來函後,經請國產署補正資料,並確認占用人身分及戶籍資料,於8月4日發文給黃國昌及另外8名占用人,請其於文到30天內恢復為合法使用,逾期未恢復將依區域計畫法及裁罰基準裁罰6萬元;至於違建部分,市府已確認屬既存違建。

地政局說,依收件日期算,黃國昌等共9戶違建,最遲要在9月7日前拆除違建。

黃國昌違建想租國有地遭拒自拆,其他違建戶怨被害牽連。圖/讀者提供
黃國昌違建想租國有地遭拒自拆,其他違建戶怨被害牽連。圖/讀者提供
國產署說明,住家位於汐止康皓坑溪的取水口一定距離,依法要受到保護,不可有汙染水源的行為,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保護需要、安全之虞,不予出租,申請案件都已經註銷。記者游明煌/翻攝
國產署說明,住家位於汐止康皓坑溪的取水口一定距離,依法要受到保護,不可有汙染水源的行為,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保護需要、安全之虞,不予出租,申請案件都已經註銷。記者游明煌/翻攝

侵占 時代力量 違建 黃國昌

延伸閱讀

黃國昌占國有地大違建2天前開拆 其他8戶面臨同樣下場

黃國昌汐止透天厝被認定侵占國有地 附近居民證實:已開始拆除

黃國昌涉占國有地自拆違建?環保局:離取水口一定距離不可有住家

賴品妤被追訪跌倒 「雞排妹」鄭家純聲援:勿忘陳幸妤當年被騷擾

相關新聞

立法院一波波衝突藍委防守 綠委礦泉水 資料丟向主席台

立法院院會今天進行國會改革相關法案表決,朝野立場不同,藍、綠、白立委數度發生肢體衝突,晚間立院議場內再度引發一波波衝突,...

陳內閣通過總辭 盧秀燕感念支持:多到台中走走

賴政府520上任,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上午主持任內最後一次行政院會,除了聽取蔡政府執政八年施政成果報告案,也通過內閣總辭案...

軍方護蔣畫出紅線 國防部將保留252處兩蔣塑、遺像

蔡政府卸任前力推轉型正義最後一哩路,行政院長陳建仁上月一日指示國防部推動軍中轉型正義教育,並於一個月內完成籌設軍中轉型正...

藍白邀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 院會周五討論

準總統賴清德將於五二○就任,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昨聯手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以人數優勢表決,將邀請賴清德就任後至立法院國情報告...

藍白聯手!電業法修正案逕付二讀 調電價須立院同意

電價調漲引發民怨,藍白日前合作在立法院通過電價凍漲提案,但經濟部稱電價調漲是依法執行業務。

綠批藍委赴陸 傅崐萁:賴清德也想賣台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率團赴陸參訪,大陸宣布開放馬祖觀光旅遊,遭民進黨痛批是「賣台之旅」。傅崐萁與同行立委昨天舉...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