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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NCC護航升級 鏡電視案循「總統旨意」前進

NCC六月通過鏡電視上架案。NCC主委陳耀祥(前排右一)被外界認為一路護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NCC六月通過鏡電視上架案。NCC主委陳耀祥(前排右一)被外界認為一路護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5月判決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處分,NCC無視外界觀感,6月又在爭議聲中審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案。鏡電視事件發展依循「總統旨意」的路徑前進,但雜音不斷,近日有立委揭露鏡電視股東賣股且掌握錄音檔,儘管NCC聲稱已盡可能調查並結案,卻停止不了這場可能衝擊賴清德選情的風暴。

中天新聞台2020年申請換照未過,是NCC成立後首件電視新聞台遭停播事件。NCC指中天新聞台因多次違規、內控機制失靈及持有人嚴重介入新聞製作等問題,7位委員一致決定駁回申請、不予換照。

NCC對付中天的手段可謂窮盡行政調查之可能,行政官司打了三年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實已重創民進黨,媒體人吳子嘉即批NCC破壞新聞自由又死不認錯,明年總統大選會害死賴清德。

吳子嘉之言會不會一語成讖,還是未知數,但NCC在中天案宣判之後未思調整,反而變本露加厲,甘心為政黨服務,一路為鏡電視申設案護航。

去年十月時力立委陳椒華公布錄音檔,時任鏡電視董事長的裴偉提及當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NCC盡快通過執照,英系要角洪耀福也告知NCC主委陳耀祥「這是總統的旨意」,掀開這起國家級的醜聞。只是,吵了快半年,台北地檢署今年三月才將陳耀祥列為他字案被告。

即使成了被告,陳耀祥依然老神在在,稱他列為被告,是因為有立委的檢舉,檢調機關列他字案屬於司法偵查的正常程序,外界毋須過度解讀。

果然,北檢分案後又過了五個月,檢調一片靜寂,直到陳椒華最近再爆握有鏡電股東賣股的關鍵錄音,檢調好像才又動起來,說要約談股東說明。只是,檢方案子都已分案五個月,這時才說要約談股東,真不知真正約談行動要等到猴年馬月?

凡走過必留痕跡,雖然檢調動作牛步,但陳椒華指股東陳泰銘與陳致遠已親口承認,他們與葉國一、陳進財四人皆已經賣股,也都收到股款,只要查金流,一切無所遁形;但詭異的是,NCC卻回應,七月底已收到鏡電視全體股東切結聲明,已完成鏡電視董監事變更程序,不須再提委員會議。

陳椒華說,這些股東只要敢出具內容不實的切結書,她一定赴北檢告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行為,提交括錄音檔等證據。目前切結書顯然在NCC手上,檢調若動手查,真相一翻兩瞪眼,不是陳椒華所言不實,就是股東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但最妙的是NCC,陳椒華去年提供「總統旨意」錄音檔經鑑定沒有剪接變造,NCC主委陳耀祥也不否認洪耀福「關心」此案,儘管路人皆知陳耀祥護航,但他的官位卻穩如泰山。

這次陳耀祥巧妙透過行政處分附停止條件的方式把放水責任移轉給鏡電視股東,還說NCC是周延考量行政調查的極限性,絕無放水卸責,還請金管員會、投審會、法務部、陸委會等單位協查都沒有發現異常,儼然國家隊級的護航,能把護航玩到這種極致地步,綠朝中當無人能出其右。    

NCC 鏡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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