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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稱不知土地被當停車場 李正皓:3鐵證打臉
前立委黃國昌被質疑其與女兒名下的土地有停車場營利。政治評論員李正皓今表示,他提出3點鐵證,證明黃國昌不可能不知道保護地被租客拿去做違法停車場使用,且黃國昌以「我不清楚」辯解脫罪,令人失望。
李正皓說,鐵證一,停車場跟黃國昌住家都位在汐止區水源路二段上,兩處距離僅有180公尺,走路2分鐘就到,根據新北市議員張錦豪的調查,該保護地至少從2018年就作為停車場使用,至今將近五年,這五年黃國昌一次都沒有到距離自己住家只有180公尺的土地看過使用狀況?不可能。
李正皓指出,鐵證二,停車場是黃國昌每天上班必經之路。若從黃國昌住家出發往汐止市區的行車路線,就必須經過保護地停車場(另一頭上山往康誥坑走),該處停車場沒有加蓋、沒有圍牆,就在大馬路旁邊,黃國昌天天開車經過,難道都沒有發現自己的保護地被違法改建成停車場嗎?不可能。
李正皓說,鐵證三,黃國昌家頂樓窗外,很大機率可以直接看到停車場的使用情形。根據他向汐止當地朋友的探訪,朋友明確指出黃國昌住宅與停車場的相對位置,黃國昌住宅最高樓層為五樓,從家中很大機率是可以看見停車場的。
李正皓質疑,就算黃國昌這些年出門開車經過停車場時,都剛好沒有往左邊停車場方向看過一眼,但總是有在自己家裡往窗外看過吧?不可能完全沒發現保護地被租客違法使用。
李正皓說,黃國昌擁有康乃爾法學博士學位、曾任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員、立委,現任執業律師、未來是柯文哲預定法務部長,擁有幾乎一切法律人頭銜,黃國昌不可能不知道保護地絕對不能在上面鋪水泥、做停車場之用。且黃國昌過去以正義使者的身份在政壇行走,揭弊無數,最近連雜糧發展基金會與雲林的弊案黃國昌都可以揭露,但卻偏偏對於自己住宅180公尺以外的土地遭違法使用完全不知情?「這麼爛的脫罪之詞你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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