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端不出媒體議價法草案 立委批NCC、數發部互踢皮球
台灣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今天說,大型數位平台未付費引用新聞媒體所產製的新聞內容,影響新聞媒體生存權,我國毫無意外地先上演踢皮球大賽,找不到主管機關負責,更別說是推動立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該協助媒體與平台業者協商,而不是積極與數發部互推責任。
邱臣遠在臉書發文指出,在網路時代的當下,Google、Facebook、Line等大型數位平台,多數未付費引用新聞媒體所產製的新聞內容,卻囊括多數廣告收入,影響新聞媒體生存權。
邱臣遠表示,澳洲2021年2月實施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許多國家紛紛跟進立法,目前澳洲與法國已經完成平台與媒體雙方議價,成為世界上少數成功的國家。
邱臣遠說,根據澳洲經驗,在法案通過後一年內,光是Google、Meta兩大平台已經簽訂的議價金額,每年給付媒體金額就達到約新台幣40億元,占澳洲所有新聞從業人員總年薪的20%,也有失敗例子,捷克因為政府較為強勢,最終讓Google選擇終止當地市場服務。
邱臣遠表示,我國毫無意外地又是先上演踢皮球大賽,找不到主管機關負責,更別說是推動立法,直到去年10月才由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小組會議,確定主責機關為數位發展部,跟NCC、文化部及公平會等相關部會合作,在去年12月完成四場大型跨境數位平台與新聞業的對話,取得健全新聞報導環境的共識。
邱臣遠說,數發部至今仍未提出媒體議價法相關草案,導致立法進度沒有進展,數發部又老調重彈會與相關部會緊密合作,協助新聞媒體數位轉型,但不會變成新聞業本身的主管機關。
邱臣遠認為,政府各部會組織業務疊床架屋,分工不清,互踢皮球成為習慣,包括數位貨幣與數位經濟,政府都是在立委督促下,才勉強確認主管機關,導致管理與法制作業苦苦追趕,無法應對數位世界的積極變化。
邱臣遠表示,數發部應該站在數位產業主管機關的立場,積極負起制定數位媒體與數位平台合理分潤機制的責任,協助數位產業用續發展,NCC更應該站在媒體主管機關的立場,積極出面協助媒體與平台業者協商,而不是積極與數發部互推責任。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