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會國會國際交流 立法院將增設國際事務處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將增設國際事務處,並設置4個科,增加員額20人,預計下會期成立國際事務處,未來除有專職人員、專責機構,也可累積每一屆國會外交資料,以利國會對國際事務推動。
有鑒於近年各國國會議員造訪立法院人數與次數明顯增多,立法院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希望增設國際事務處,讓國會能更彈性協助拓展與各國的外交情誼,比照各國國會成立國際事務處,有其迫切需要。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日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時表示,目前國會國際事務由秘書處負責,公關組約有8位成員,未來國際事務處成立後希望有20人,分為國會交流科、國際合作科、國際傳播科、禮賓事務科,初估人事費用約3320萬元。其他業務費部分,應會維持2260萬元。
三讀條文明定,立法院設國際事務處,掌理事項包括國際交流事項、國際合作事項、參與國際活動事項,還有關於立委籌組或參與國際團體事項、國會外交獎章及榮典的辦理事項、外賓與僑民的接待及傳譯事項、國際新聞傳播及輿情蒐集運用事項,以及其他有關國際事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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