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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光電弊案 黃偉哲應訊以證人身分對質

台南地檢署偵辦力暘能源光電弊案,昨以證人身分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圖)與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對質,偵訊四小時後請回。 記者劉學聖/攝影
台南地檢署偵辦力暘能源光電弊案,昨以證人身分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圖)與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對質,偵訊四小時後請回。 記者劉學聖/攝影

台南檢調偵辦光電弊案案情升溫,行政院前顧問古盛煇擔任負責人的力暘能源公司,被控非法取得台南光電場土地,市府承辦人在審查業者申請案件時,發現資料不齊全,但有市府員工指證,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曾指示此案是「上級交辦」,檢方昨天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作證,另提訊在押的陳凱凌、約談力暘能源業者共六人對質,黃偉哲偵訊四小時請回。

黃偉哲從地下室通道離去

黃偉哲昨天上午九點廿五分進入台南地檢署,由檢察官直接問訊,交叉比對陳凱凌等人的供詞,黃偉哲下午一點卅分請回,離去時避開媒體拍攝,改從地下室走民眾通道離去。

陳凱凌被控經手七股工業區開發案,向廠商收賄接受性招待,二審判刑六年五月。檢方偵辦力暘弊案時,為清查陳凱凌是否涉貪,去年前往經發局調閱工業區開發、光電審查等資料,約談三名職員。

陳凱凌收押後首見老長官

當時有職員指證,力暘能源提供的申請案資料根本不齊,但陳凱凌曾指示說此案「上級交辦」,事後再行補件即可。檢調因而提訊陳凱凌了解誰是上級?陳凱凌當時表示,只是隨口說說。檢方昨天傳喚黃偉哲,同時借提陳凱凌對質,這也是陳凱凌收押以來首度與老長官見面。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說,檢方追查光電產業疑涉不法案,是以「證人」身分傳喚黃偉哲,釐清案情。

據指出,力暘能源五案場是在二○二一年提出興辦計畫書,當時為躲避二○二○年七月八日上路的二公頃以上案場需由農委會(農業部前身)審查門檻,採取小面積「土地變更」包裹方式,改向台南市府經發局申請,也就是俗稱的「小二甲」。

民代:力暘搶地手法惡質

有民代透露,力暘能源搶地手法惡質,若原承租人不同意出租,就以檢舉魚塭塭寮等手法,趕走原承租人取得國有地,再化整為零使用;當地里長說,力暘旗下子公司主要在七股以整合農地和魚塭地目變更為綠能用地,可興建到七、八成(漁電共生只能興建四成),面積高達三百公頃,但都是分散的。

檢調去年三月搜索台南市經發局、四月搜索民間公證人,五月約談總裁古盛煇、力暘能源董事長黃志文及財會、土地規畫人員,另約談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作證。檢方訊後依詐欺等罪命古盛煇四百萬元交保,三名財務會計廿萬元交保,兩名土地規畫人員十五萬元交保,黃志文請回。

負責人古盛煇 政院前顧問

由於古盛煇曾是行政院顧問,又是新竹小英之友會的副秘書長,引發外界關注。去年底總統大選時刻,檢調再約談力暘能源總經理徐碩廷,訊後以串證之虞聲押獲准,上月二日以一千萬交保。

黃偉哲說,偵查庭大概有六個人,偵訊時間兩個多小時,分配他的時間大約四十幾分鐘。至於應訊內容,黃指出,「因為檢察官有要求嚴守偵查不公開,不希望訪問後,接下來就洩密罪被判刑,謝謝各位關心」。

光電 收賄 詐欺 郭再欽 陳凱凌 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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