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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超商男店員墜樓命案 嫌犯刪除手機資料滅證裁押
台南永康丁姓超商店墜樓命案,經檢方漏夜複訊,認曾姓、劉姓男子兩人涉私行拘禁因而致人於死罪嫌且湮滅證據或串證之虞,今天清晨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訊後認兩人涉嫌重大外,曾等人共同刪除手機資料滅證,因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經法官訊問,劉不否認有私行拘禁致死、傷害、強制等犯嫌,但否認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曾不否認有私行拘禁、傷害、強制等犯嫌,惟否認有私行拘禁致死犯嫌。
台南地院認有被告供述及證人證詞,且有超商監視錄影畫面等證物可佐證,認二人涉嫌重大外,死者所受槍傷及墜樓的經過不明,仍有共犯尚未到案,又案發後劉等人共同刪除手機資料滅證,
台南地院指出,曾、劉2人所涉恐係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事實足認為被告2人均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檢察官聲請為有理由,被告2人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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